招标
长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73-87495089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褚女士0573-872298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长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安镇虹运驿府;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的室内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吊顶、门窗工程、配套成品家具、绿植、广告)和安装工程(室内给排水、消火栓、强电、应急照明、智能化、空调、音频扩声),以及室外配套宣传栏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09: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0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安镇虹运驿府 地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褚女士
电 话: 0573-87495089 电 话:0573-87229897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87966436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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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安镇虹运驿府;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的室内装修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吊顶、门窗工程、配套成品家具、绿植、广告)和安装工程(室内给排水、消火栓、强电、应急照明、智能化、空调、音频扩声),以及室外配套宣传栏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09: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0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安镇虹运驿府 地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褚女士
电 话: 0573-87495089 电 话:0573-87229897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87966436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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