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安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务顾问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拟对宝安区2023年专项债券财务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务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需求
  为做好发行专项债券前期准备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我局开展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项目等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协助债券项目梳理和筛选,研究提出项目发行可行性等;
  2.根据发债项目相关情况,协助采购方、各相关项目单位撰写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并保证其准确性与完整性;
  3.牵头统筹协调各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发行专项债券相关业务,负责汇总各三方机构最后出具的相关报告并审核;
  4.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并根据采购方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完善自身软硬件配置、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服务质量。
  5.提供其他发行专项债券相关业务服务。
  (二)工作时间:自中标之日至债券正式发行完毕之日
  三、采购费用预算
  (一)采购费用预算:2万。
  (二)后续开展工作期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若出现发债项目更换、增加或减少、当年出现发债用途调整的情况,采购项目合同价均以此次中标金额为准,不作相应变更。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我局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将专项债储备项目分为四类,最终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综合评分排名,综合得分前1-4名的投标人依次为以下四类项目领域的中标供应商。
  若综合得分出现同分情况,中标排名优先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投标人排名顺序先后,若无法以报价进行区分,则按评分标准中“项目经验”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投标人排名先后,若仍无法区分,则依次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得分、“投标人实力”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直到分出投标人排名先后顺序。
排名
中标项目领域
项目个数
1
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企类)
8
2
社会事业领域
4
3
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供气、产业园领域
4
4
新基建、城镇老旧小区及仓储物流领域
6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深分行级以上(含分行)营业机构优先。
  2.综合实力强、熟练掌握项目专项债券各项政策要求、具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务顾问服务经验。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信用良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内部管理机制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若成立未满3年,以成立年限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中需包含(详见附件2投标文件模板及附件3评分标准):
  1.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价明细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3.评审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
  5.评分标准所需证明材料(可盖骑缝章)。
  (二)投标文件要求及送达方式:
  各投标对象须于2022年12月19日18时0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说明方式投递:
  1.纸质件:一式三份,统一密封(格式自拟),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上需写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2023年专项债财务顾问投标文件”、“在(评选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邮寄或专人送至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预算科309室;
  2.电子版:将投标文件全套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打包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正文写明“2023年专项债财务顾问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人必须同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截标日前送达至指定地点与邮箱,未按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同时送达的将做废标处理。
  七、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9日18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明女士
  联系电话:29744536、13530495152
  电子邮箱:baczjysk@baoan.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宝安区财政局
  附件:1.宝安区2023年专项债储备项目表
  2.投标文件模板
  3.评分标准
附件:
1.附件1:宝安区2023年专项债储备项目表.doc
2.附件2:投标文件模板.doc
3.附件3:财务顾问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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