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共享储能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共享储能项目
EPC总承包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ZX-JJXX-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监理(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招标人为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清滩
2.2工程规模:本工程红线占地东西方向长约95.5m,南北方向宽约68.5m,红线面积约6541.75m2。
储能电站围墙占地东西方向长约91.5m,南北方向宽约64.5m,围墙内总面积约5901.75m2。
拟建规模为50MW/100MWh的储能系统,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该系统由7套7.35MW/14.7MWh储能单元组成,每套含一台升压集装箱和3台储能集装箱。
7.35MW/14.7MWh储能系统可直接输出10kV高压,通过10/35kV变压器升压并网。
本工程以2*0.3km电缆接入金昌330kV正立变。
2.3资金来源及比例:各联建方单位自筹100%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08月15日,建设周期预计2个月。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2.6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监理方负责的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工程为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共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 (含送出线路)的全部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档案归档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的相关服务 (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3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近三年(2020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业绩指:担任过至少1个同类型共享储能电站或大型光伏电站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5人(其中电力、建筑专业各2人、造价1人)。
一经中标,投标时拟派驻的人员不得更换。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有类似工程(送变电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业绩指:承担过至少1个同类型共享储能电站或大型光伏电站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8至2021年度或2019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开标前7日内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登记日期: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4日(0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投标登记所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参与报名。
(否则不予报名)
6.3 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获取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8月08日10时 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企业出具)。
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1145 2078
邮 箱:zhzb77@126.com
EPC总承包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ZX-JJXX-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监理(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招标人为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清滩
2.2工程规模:本工程红线占地东西方向长约95.5m,南北方向宽约68.5m,红线面积约6541.75m2。
储能电站围墙占地东西方向长约91.5m,南北方向宽约64.5m,围墙内总面积约5901.75m2。
拟建规模为50MW/100MWh的储能系统,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该系统由7套7.35MW/14.7MWh储能单元组成,每套含一台升压集装箱和3台储能集装箱。
7.35MW/14.7MWh储能系统可直接输出10kV高压,通过10/35kV变压器升压并网。
本工程以2*0.3km电缆接入金昌330kV正立变。
2.3资金来源及比例:各联建方单位自筹100%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08月15日,建设周期预计2个月。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2.6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监理方负责的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工程为金昌德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共一个标段。
监理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设计至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 (含送出线路)的全部设计、设备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档案归档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的相关服务 (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3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近三年(2020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业绩指:担任过至少1个同类型共享储能电站或大型光伏电站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5人(其中电力、建筑专业各2人、造价1人)。
一经中标,投标时拟派驻的人员不得更换。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有类似工程(送变电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业绩指:承担过至少1个同类型共享储能电站或大型光伏电站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8至2021年度或2019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开标前7日内有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登记日期: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4日(0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投标登记所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参与报名。
(否则不予报名)
6.3 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获取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8月08日10时 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企业出具)。
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1145 2078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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