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sn2023-xg-g005
预算金额19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
乙方(服务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签订时间:2024年2月 26日
签订地点:赣州市兴国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2月 19 日(江西斯诺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长冈水库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 升 工 程 项 目 的 成 交 结 果 和 招 标 文 件 ( 项 目 编 号 :JXSN2023-XG-G005)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 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序号 项目 服务内容
高空瞭望预警监控系统 服务(详见采购清单)主要通过采集的视频数据及分析结果数据通过网络传 输至视频应用平台进行存储与展示,移动数据终端和固定式数 据终端通过访问视频应用平台进行应用管理,接收平台预警并 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高空瞭望摄像机设备采集到视频画面,通过智能AI算法,识别对人员/船只/车辆/动物等物体的入 侵、非法垂钓、非法捕捞、非法排污、漂浮物监控等现象。
视频监控与电子围栏系 统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实时管控一级水源地保护和二级水源地保护可能出现的 例如保护区内人员垂钓、周边居民生活垃圾倾倒、水面漂浮 物、隔离网破坏、生活污水偷排、渔船入侵停靠等现象。为 前端摄像机画面设置周界,对明显的人员入侵越界行为,支 持前置告警功能,针对历史报警信息,系统支持通过点位、时间段等进行报警信息的查看,以及前后数秒录像的关联、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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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巡查系统提供水源地巡查无人机系统服务,补充补全应急物资库,提升 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和巡查工作的安全保障能力。
监控中心系统服务 提供监控指挥中心监控系统服务,汇总各系统实时画面及数 据,便于领导指挥调度。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提供三年的综合运维服务。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贰万柒仟元整,即 RMB 1927000.00。该合同总价是完成服务内容所有含税费用,增值税税 率6%,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 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 应保证甲方及其用户在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 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 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 侵权、意外及第三方引起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质量
甲、乙双方应将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认的服务名称、服 务需求、商务需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服务日期等内 容作为本条款的基础共同遵照执行。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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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完毕,验收合
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服务期。
第六条 验收
1.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务清单
(服务清单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一致)交甲方,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2.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上 的要求进行验收。涉及乙方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 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 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士在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聘请专业人士花费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应 当在场。 甲方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乙方必须予以 配合。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场乙方仍不到场的,视为乙方认 可甲方的验收结果报告。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
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或维修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5%;全部建设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 合同总价的 95%;余下合同总价 5%在服务结束时(即第三年)支 付,不计息。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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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 的乙方账户。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600 1125 0000 5251 1339
第八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 甲方提供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变更时长、时 段、位置和内容,或是不能按甲方合理要求对服务方案进行调整 的,每违约 1 次,应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且乙方应当按照甲 方的要求完成整改。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规定管理目 标,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逾期未完 成的,每延期一 日,乙方应以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3.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的,视为逾期未付。自逾 期之日起90日内不收取违约金;如甲方超过90日仍未支付的,每超 出一日,甲方就逾期未付款项按照万之分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直至乙方收回全部产品服务费及违约金为止,并且乙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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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暂停产品服务,如超过100日的,乙方可以提前终止产品服务,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赔偿乙方损失的权利。
4.任何一方违约,对对方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 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 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第十条 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赣州仲裁委员会按照
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为准,或者由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议定。
2.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采 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筲箕村10号 地址:赣州经开区紫荆路46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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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单项合计
1 高空监测 与灾害预 警系统 日夜两用热成像双 光谱云台摄像机 2 73870.00 147740.00
2 AR 高空全景摄像 机(含壁挂支架、电 源) 1 56580.00 56580.00
3 电源线路 3 1170.00 3510.00
4 铁塔综合服务费 3 73000.00 219000.00
5 专线 3 7800.00 23400.00
6 视频监控 与电子围 栏工程 400 万智能警戒球 机(含吊装支架、电 源) 18 3810.00 68580.00
7 400 万周界防范热 成像双光谱筒机( 含壁挂支架、电源) 5 3708.00 18540.00
8 400 万 AI 多摄全 结构化摄像机(含 万向节、 电源) 3 4140.00 12420.00
9 户外音柱(含电源) 26 1500.00 39000.00
10 监控立杆 26 2130.00 55380.00
11 监控设备箱 26 200.00 5200.00
12 防雷接地 26 800.00 20800.00
13 专线 3 62400.00 187200.00
14 供电线路 26 2800.00 72800.00
15 无人机巡 查系统 4 旋翼无人机 1 39000.00 39000.00
16 6 旋翼无人机 1 148500.00 148500.00
17 4G 流量卡 2 3600.00 7200.00
18 监控中心 环保高空瞭望智能 监控平台 1 408000.00 408000.00
19 AR 实景地图应用 平台 1 120000.00 120000.00
20 AR 实景地图应用 平台支撑设备 1 36690.00 36690.00
21 喊话话筒 1 190.00 190.00
22 固定式数据处理终 端 1 3770.00 3770.00
23 桌面有源音箱 1 290.00 290.00
24 55寸液晶拼接屏 4 10350.00 41400.00

25 55 寸-新型模块化-框架和底座 1 1010.00 1010.00
26 高清无损视频解码 器 1 18400.00 18400.00
27 辅材 1 2000.00 2000.00
28 系统运行 维护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3 56800.00 170400.00
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贰万柒仟元整 (小写)人民币:192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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