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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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141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潮白河吴村枢纽重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吴村节制闸和牛牧屯防洪引水闸,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拆除重建后的吴村节制闸共计13孔,单孔净宽10.0m,节制闸顺水流方向总长126.3m,由上游段、闸室段和下游段3部分组成。拆除重建后的牛牧屯防洪引水闸为双向引水闸,结构型式采用涵洞式,共计10孔,孔口尺寸4.2m×4.5m(宽×高),引水闸顺水流方向总长125m,由上游段(潮白河一侧)、涵闸段和下游段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②计划工期:
(1)吴村闸施工采取分期导流方式,自开工之日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一期围堰内旧闸拆除、基础处理、底板闸墩排架桥梁等混凝土结构件浇筑,汛期可实施不受洪水影响的闸室上部结构,2025年10月1日填筑二期围堰,至2026年5月31日完成二期围堰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同一期建设内容)。
(2)牛牧屯防洪引水闸采取一次拦断河床的全断面导流方式,自开工之日至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受洪水影响建设项目,至2025年11月30日牛牧屯防洪引水闸全部施工完毕。
(3)具体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以上重要节点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施工组织优化。
③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④质量要求: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1-19 09:00至2024-11-25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②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工程建设-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注册指南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1层,联系人:张利智、张亮,电话:0311-6905203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85185928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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