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务用车临时
租赁服务意向征集的公告
各汽车租赁公司:
根据各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要求及我中心业务开展需要,现通过公开征集具有汽车租赁资质、信誉良好、服务能力强的公司为我中心提供汽车临时租赁服务,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前来报名参与。
一、租赁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服务资质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7、专职业务人员;
8、注册公司车辆不少于10辆;
9、有新能源汽车;
10、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二、服务要求
1、每次租车新能源车辆优先。
2、租赁车辆符合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车龄不超过8年,并车况良好;
3、小微汽车(9座及以下)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
4、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元;
5、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人员驾驶技术、服务态度、行为素质良好;
6、一事一租,及时响应安排驾驶人员和车辆;
7、服务资料准备及时、规范、无误;
8、价格合理。
三、征集方式
(一)时间: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意向征集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1日网上发出征集公告之时起至12月31日,均可提供相应资料。
(二)地点: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科305办公室。
(三)征集资料(所有复印件需盖章):
1、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备汽车租赁服务业务的营业执照;
3、公司名下用于租赁业务车辆的合格证和200万以上的参保证明;
4、租赁业务收费明细表;
5、其他。
四、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安市万盛东路16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15808263854
监督电话:(0826)2335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