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普通国省道2023-2024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等专项工程及2024-2025年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南通市普通国省道2023-2024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等专项工程及2024-2025年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普通国省道2023-2024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等专项工程及2024-2025年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2023-2024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等专项工程、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进行设计。
2.1.1、2023-2024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等专项工程主要包括2023-2024年度实施的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及更新改造、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整治和其它专项工程,计划投资约为1000万;
2.1.2、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主要包括2024-2025年计划实施的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改造等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约为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2023-2024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等专项工程:根据省中心维护工作手册要求,对2023-2024年度实施的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及更新改造、安全隐患整治涉及到设施新增、调整的内容和其它专项工程进行设计,含现场调查、交通事故分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
2.2.2、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2024-2025年计划实施的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改造和提升的路段进行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等,具体内容为现场调查及测绘、事故分析、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现场服务、效果后评价等,设计成果需达到省中心要求的设计标准。分为二阶段设计,第一阶段成果为方案设计;第二阶段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注: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
2.3设计周期
(1)2023-2024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维护保养工程等专项工程
①按照设计需求,接发包人通知并按发包人确定时间完成设计;
②施工期间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服务。
(2)2024-2025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①2023年7月30日前提交2024年度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的事故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2024年7月30日前提交2025年度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的事故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
②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发包人制定项目的施工图;
③施工期间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服务;
④工程交工验收满一年后出具效果后评价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
3.1.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级(或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或安全保障工程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设计工作;
3.1.3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安全保障工程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设计工作,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1)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2)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1.4企业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其他要求
设计项目组必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成员。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报表编制时可以不具体填报拟投入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但中标后需按此标准及招标人要求配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1
联 系 人:荣慧
电 话:0513-85524439
传 真:0513-85529250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系人:邱海峰、沙云天
电话:18036206278、18551417471
邮编:226001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30,解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疫情防控期间,须遵照南通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南通市政务中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最新政策要求。)、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9.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疫情防控期间,须遵照南通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南通市政务中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最新政策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10079136,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90938692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9.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