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沈抚分公司管辖区域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24-54611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4-883253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沈抚分公司管辖区域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沈抚分公司管辖区域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 人”),招标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沈抚分公司管辖区域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代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沈抚分公司管辖区域沈吉高速抚顺段、辽 中环线高速抚顺段、抚通高速抚顺段所涉收费站办公楼、收费站综合用房、盐库、养护工区综合用房、养护工区办公楼、养护 工区车库、养护工区交警办公楼、收费站消防水池及泵房、收费站融雪材料储备库等50处房屋,预估面积1747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概况内的由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办公楼、养护工区、收费站等全部房产的 房屋建筑测绘、办理房屋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认证材料、办理房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 书。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
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
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
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
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
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
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靖江路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4-54611999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法人资 格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 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企业业 绩 |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房屋不 动产测绘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
主要人 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或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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