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阳春市公立医院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金额
702.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59-21c01g1404f-1
预算金额702.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祥曦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小姐0662-7555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阳春市公立医院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投标邀请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阳春市公立医院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YC59-21C01G1404F-1

(二)项目名称: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阳春市公立医院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购

(三)预算金额(总预算) 7028536.90

(四)最高限价(如有):7028536.90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包组一:阳春市公立医院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口腔医疗设备采购

包组二:阳春市健康管理所(春湾)网络覆盖、监控系统及安全防护类钢制品采购项目

包组三:阳春市健康管理所(春湾)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包组四:阳春健康管理所(春湾)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包组五:阳春市健康管理所(春湾)生活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5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品目类别:其他货物

2)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阳春市公立医院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口腔医疗设备采购

1

5420000.00

2

阳春市健康管理所(春湾)网络覆盖、监控系统及安全防护类钢制品采购项目

1

683554.90

3

阳春市健康管理所(春湾)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1

517982.00

4

阳春健康管理所(春湾)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1

230000.00

5

阳春市健康管理所(春湾)生活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1

177000.00

注:(1)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采购国产产品。

(六)合同履行期限:

包组一:合同签订后25天内(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包组二: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

包组三:合同签订生效后 120 日内完工。(包括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包租四:45个日历日。(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设备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包组五: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投标人所投设备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一)

4.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420221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凭转账回执账单或现金(请投标人代表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还)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款 人: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

号:944008010001135813

财务联系人:杨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662-7555268

售价: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 1 25930-1000

2.开标时间2022125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提供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纸质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1502)领取纸质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纸质发票将以邮寄方式寄出,具体信息以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及单位地址为准。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662-7555268。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阳春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春城街道办城东大道107号

联系方式:0662-7715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

联系方式:0662-7555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2-7555268

E-mail:31443161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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