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唐山市工人医院(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医院标识标牌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本项目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不能显示全部招标人。现将公告中“1.招标条件”澄清见下: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工人医院(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医院标识标牌系统采购及安装,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本项目由唐山市工人医院、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五合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和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五合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招标,招标人为唐山市工人医院和工程总承包方(I标段和II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和市工人医院共同出资6亿元,其余部分争取政府债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院标识标牌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以上澄清和招标文件中的表述一致,与此表述相抵之处,以此澄清为准。
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