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一期建设项目游览路提升工程(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一期建设项目游览路提升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一期建设项目游览路提升工程(西青区绿色生态屏障一期建设项目游览路提升工程监理)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6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45000元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的规定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总监理工程师:郝云成,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12001863)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60000元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的规定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总监理工程师:马林,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5100622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安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72000元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的规定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总监理工程师:刘树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1200230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郭工,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27393713,022-23266688转8160,18522892008、18812669309
电子信箱:puzezixun@126.com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