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扩建项目设计设计1标段的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扩建项目设计设计1标段的招标文件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扩建项目设计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1、现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更正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8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已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
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
书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且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已完成业绩需提供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
协议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更正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动。
招标人: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
2023年06月06日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清泉校区扩建项目设计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1、现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更正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18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已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
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
书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且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已完成业绩需提供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
协议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更正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设计方案(设计大纲)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B)项要求 | |||
投标文件 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 |||
联合体 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 项要求 | |||
备选投标 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设计大纲)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城乡规划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4 分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部分: 48 分 ? 投标报价部分: 20 分(0-2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 其他评分因素: 8 分 | ||
3.2.4 | 低于成本评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项规定进行评审。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 B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 为有 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 | / | / |
企 业 业绩 | 4 | 满足招标公告业绩资格要求得2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总分最高为4分。类似项目是指:指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备注:已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
拟派本项目人员资质 | 2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2 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 1 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 2 分,本项满分4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2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证书加2分;本项满分4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3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3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3分。 注:1.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2.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明须附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等方面设置。 | ||||
2.2.4(2) | ? 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 | 设计大纲 | 7 | 设计大纲全面、明确、可行,根据大纲内容综合评定; 好得7-6.1 分,一般得 6-4.1分,差得4-2.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计分。 |
设计方案 | 41 | (1)、设计深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根据所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好得7-5.1分,一般得5-3.1分,差得3-1.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总体规划布局合理,道路、交通组织顺畅;环境优美;根据所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好得7-5.1分,一般得5-3.1分,差得3-1.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具有建筑、结构、水、电、暖专业有设计说明且合理;具有建筑专业平面图、立面图,且平面功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合理;流线组织顺畅。完整提供以上各类图纸及说明等内容,设计合理,功能完善,满足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符合招标人要求,根据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好得13-9.1分,一般得9-5.1分,差得5-2.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整体效果应与原校区协调、个性鲜明但不失庄重;效果图表现真实,效果图应包含单体透视图、学校整体鸟瞰图、实景合成图、夜景图以及彩色总平面、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消防分析图、景观分析图、竖向分析图、形体分析图等分析图。完整提供以上各类图纸,设计合理,功能完善,满足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符合招标人要求,根据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好得14-10.1分,一般得10-6.1分,差得6-3.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计分。 | ||
注:设计方案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功能、技术、经济、美观和城市设计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等方面设置。设计大纲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构思,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20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 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 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 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 扣 0.5 (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 0.25(不少于 0.25) 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 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 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综合实力 | 8 |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2分。 3、具有电力行业(含变电工程等)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加2分。 4、具有市政(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加2分。 5、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加2分。本项总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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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动。
招标人: 南充市涪江路小学校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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