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项目设备及工艺管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项目设备及工艺管道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121号文件批准,项
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从海兴门站一期北侧的的海兴分输站引入DN250、10MPa的高压管线进入海兴门站的工艺装置区,管线经进出站阀组后进入工艺装置撬,工
艺装置撬具备过滤、交接计量、调压、加臭等基本功能,根据工艺装置需求,分别在设计压力 10MPa汇管上预留去CNG母站、在设计压力6.3M
Pa汇管上预留去高压管线、在设计压力1.6MPa汇管上预留去城区次高压管线和进一步调压计量加臭后去中压管线,包括高压输气联络管线、工
艺装置撬、工艺管道、站控设备等的购置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
海兴开发区朝阳街东侧
2.3 建设工期:
交货安装期:9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确定。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
调压计量加臭工艺撬、PCL控制柜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设计图纸及项目技术规格书。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安装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元件组合装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出具产品制造
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商厂家公章) ,且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
造 元件组合装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18:00至2023‐10‐23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城区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 编:邮 编:750001
联系人:周卫国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18152403330 电 话:15909609920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4015325。
2023年10月13日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海兴门站)项目设备及工艺管道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3】121号文件批准,项
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从海兴门站一期北侧的的海兴分输站引入DN250、10MPa的高压管线进入海兴门站的工艺装置区,管线经进出站阀组后进入工艺装置撬,工
艺装置撬具备过滤、交接计量、调压、加臭等基本功能,根据工艺装置需求,分别在设计压力 10MPa汇管上预留去CNG母站、在设计压力6.3M
Pa汇管上预留去高压管线、在设计压力1.6MPa汇管上预留去城区次高压管线和进一步调压计量加臭后去中压管线,包括高压输气联络管线、工
艺装置撬、工艺管道、站控设备等的购置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
海兴开发区朝阳街东侧
2.3 建设工期:
交货安装期:9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确定。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
调压计量加臭工艺撬、PCL控制柜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设计图纸及项目技术规格书。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安装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元件组合装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出具产品制造
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商厂家公章) ,且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
造 元件组合装置)、《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18:00至2023‐10‐23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城区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邮 编:邮 编:750001
联系人:周卫国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18152403330 电 话:15909609920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4015325。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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