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八新线K151+800至K152+400段安全隐患处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2-15-69
2.项目名称:八新线K151+800至K152+400段安全隐患处治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39.00
5.最高限价(万元):39.003752
6.采购需求:
(一)K151+980至K152+080左侧路段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护栏100米;
(二)K151+800至K151+980、K152+080至K152+400左侧和K152+185至K152+349右侧路段设置波形梁钢护栏664米;
(三)K151+900至K152+142路段设置中心标线242米、减速标线103.5米和“事故易发生、减速慢行”警示标志牌2块;
(四)八新线K152+050处设置道口示警柱4棵.(具体施工要求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证明)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包含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份提供,并附相关说明;
3.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3.7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9其他要求:
3.9.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9.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9.3拟投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路面专业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1.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2楼开标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www.ynxdzb.com)、网站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
该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磋商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开化支行
账 号:3900019921827012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丘北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地 址:丘北县锦屏镇重阳街34号
联系方式: 0876-3017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梅
电 话:0876-888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