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业主: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
第一章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拟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铁路新村16号。
三、服务周期:3年。
四、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响应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分析表。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本项目比选截至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响应人提供书面声明。
2.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信息为响应人名称)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五)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六)未提及但又是必须的其它资质文件。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响应人鲜章。
五、特定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具有互联网护理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二)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三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成功案例(至少1个,从2019年3月起至今,提供成交单位名称、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六、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5月6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13hospital.cn/)。
(三)比选响应人于2022年5月16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邮箱472468166qq.com。超过时间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0:00时止,投标文件正本PDF格式一份。
(四)联系人:比选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
组织部门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3-61589710
业务部门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3-61589706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二、比选报价、评分说明
(一)最高限价:响应人扣除购买保险的成本费用、税金外,收取的运维费用不超过服务单价(含服务项目费、上门费及交通费)的20%。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注:采购人在平台上线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且费用标准须由采购人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审核后,响应人方可向患者收取。
(二)评分说明:
1.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性和资质要求对响应人进行审查,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不继续参与磋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性和资质的响应人继续进行磋商。
有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是否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只有一个服务方案、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响应文件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如果没有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磋商原则: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响应人,视为放弃,以响应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有关承诺为准。磋商小组依据响应人最终的报价、针对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响应程度和有关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审出3名及以上的中选候选人,原则上第一中选人为最终中选人。
3.评分说明:
四、报价及结算币种:人民币。
五、响应人不足的情形
(一)重新组织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
1.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少于 3 个的;
2.经磋商小组对有效性和资质进行审查后,否决的响应人少于3个的。
3.磋商过程中,如有效响应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人,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但是有效响应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可以继续磋商并确定中选候选人。
(二)重新组织磋商后,响应人仍然不足的情形
重新组织磋商后有效响应人仍不足三个的,采购人按相关程序进行磋商和评审,确定中选人。
六、比选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七、付款方式:每月月底采购人与响应人进行订单核对,次月月底之前响应人以转账或支付宝形式完成上月的费用支付。(具体方式在协议中确定)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函;
资质材料;
技术质量材料
售后服务及培训
业绩资料;
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注:文件组成中需盖公章部分内容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九、合同的签订: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签章起15 天内,按磋商文件合同模板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内容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中选第一候选人未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比选方。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1.具有丰富的居家护理服务运营经验,针对该项目取得一定的成绩或荣誉;有项目服务经验(提供与其它医院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平台使用权归采购人免费使用。
2.负责为采购人开发线上专属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采购人注册护士及康复师以专属平台为载体开展线下服务,双方在互联网护理领域展开合作。
3.互联网护理信息平台免费向采购人开放,并为采购人设立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心,协助开展并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公司负责平台运营及维护。建立护理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控指标、质控体系监测评价等工作,有效保障护理服务质量。疫情期间增加流行病学调查项目,保障护患双方人身安全。
4.对服务套餐、关联耗材包等信息、价格的合理性作相应审查。
5.为采购人配备耗材柜。
6.为采购人专属平台创建二维码,以供患者预约服务使用。响应人不得将患者转至其他平台,但因采购人自身原因退单的患者除外。
7.负责在采购人专属平台系统中,对服务对象实名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人员定位追踪、一键报警、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服务行为全程留痕追溯、工作量等数据统计分析等模块或内容提供技术支持。
8.响应人有义务和必要对护士、康复师的接单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流程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要求进行。
9.响应人应为采购人的注册护士、康复师进行平台使用岗前培训。
10.响应人有义务和必要负责对患者需求及身份进行审核,对患者病情、环境、信誉、健康需求等进行初期评估,并将信息反馈我院。
11.响应人应为采购人专属平台的护士、康复师和患者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中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并按照响应人现有的流程在服务中强制使用保险。如果需要保险理赔,由响应人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如响应人未购买保险的,原本由保险理赔的范围由响应人负责赔偿。运营过程中出现纠纷等安全事件,由响应人负责处理解决。
12.响应人为采购人提供护理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开通管理员权限,方便采购人随时对会员、患者、护理人员、护理专家工作室、订单、服务项目、数据统计分析、空中课堂、院后随访等信息进行管理。
13.响应人可根据医院的要求有偿提供服务耗材,所提供的医疗耗材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产品的《注册证》、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相关授权。
14.响应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提供宣传设计方案,免费开展网络平台宣传、主流媒体推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并对专属平台在采购人机构内进行宣传推广,即为各科室的护理人员提供培训,为医疗机构的患者提供服务宣教,方便患者了解服务情况并指导患者预约服务。
15.响应人有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否则,由此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响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6.响应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采购人专属平台的注册护士、康复师、患者及交易的信息安全,因响应人过错导致的信息泄露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由响应人承担。如因响应人或其工作人员原因导致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采购人的护士及康复师的个人隐私信息等涉密信息丢失或泄露的,由响应人负责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进行民事或刑事追责。
17.如果响应人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协议,响应人向甲方赔偿最低50000元(大写:伍万元)的违约款。
18.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合约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约自动解除。
19.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的平台和服务应当符合渝卫发〔2021〕21 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持续改进,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求。相关改进成本由响应人承担。
20.当本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不符或影响双方合作基础时,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协议。
第四章 部份响应文件格式(可参照)
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
年 月 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资质材料;
三、技术质量材料;
四、售后服务及培训;
五、业绩资料;
六、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扣除购买保险的成本费用、税金外,收取的运维费用不超过服务单价(含服务项目费、上门费及交通费)的 %的报价完成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资质材料;
(3)技术质量材料
(4)售后服务及培训
(5)业绩资料;
(6)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年 月 日
二、资质资料
(一)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比选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比选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其它资质材料;
四、技术质量材料;
五、售后服务及培训;
六、业绩资料;
七、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格式由响应人自行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业主: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
第一章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拟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铁路新村16号。
三、服务周期:3年。
四、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响应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分析表。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本项目比选截至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响应人提供书面声明。
2.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信息为响应人名称)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五)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六)未提及但又是必须的其它资质文件。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响应人鲜章。
五、特定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具有互联网护理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二)响应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三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成功案例(至少1个,从2019年3月起至今,提供成交单位名称、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六、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5月6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13hospital.cn/)。
(三)比选响应人于2022年5月16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邮箱472468166qq.com。超过时间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0:00时止,投标文件正本PDF格式一份。
(四)联系人:比选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
组织部门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3-61589710
业务部门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3-61589706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二、比选报价、评分说明
(一)最高限价:响应人扣除购买保险的成本费用、税金外,收取的运维费用不超过服务单价(含服务项目费、上门费及交通费)的20%。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
注:采购人在平台上线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且费用标准须由采购人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审核后,响应人方可向患者收取。
(二)评分说明:
1.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性和资质要求对响应人进行审查,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不继续参与磋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性和资质的响应人继续进行磋商。
有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是否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只有一个服务方案、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响应文件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如果没有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磋商原则: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响应人,视为放弃,以响应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有关承诺为准。磋商小组依据响应人最终的报价、针对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响应程度和有关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审出3名及以上的中选候选人,原则上第一中选人为最终中选人。
3.评分说明:
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总报价得分 50 分; 技术质量得分 24分; 售后服务及培训得分 18 分。 其它得分 8 分。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的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
报价得分 (50分) |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人报价)×价格权重×100。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技术质量 (24分) | 根据响应人所报产品的品牌、质量、先进性、可靠性等优劣程度加分,优得:17-24分,良:加9-16分,一般:加1-8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 及培训 (18分) | 对响应人在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培训、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承诺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为三个评价等级:优得13-18分;良级:7-12分;一般:1-6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其他 (8分) |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响应文件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是否清晰,有无彩页,响应文件中对技术部分的描述是否准确,答疑过程对评委提出需澄清确认的问题答复是否完整、准确。分三个等级:优得7~8分,良得4~6分,一般1~3分。 |
四、报价及结算币种:人民币。
五、响应人不足的情形
(一)重新组织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
1.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少于 3 个的;
2.经磋商小组对有效性和资质进行审查后,否决的响应人少于3个的。
3.磋商过程中,如有效响应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人,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但是有效响应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可以继续磋商并确定中选候选人。
(二)重新组织磋商后,响应人仍然不足的情形
重新组织磋商后有效响应人仍不足三个的,采购人按相关程序进行磋商和评审,确定中选人。
六、比选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七、付款方式:每月月底采购人与响应人进行订单核对,次月月底之前响应人以转账或支付宝形式完成上月的费用支付。(具体方式在协议中确定)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函;
资质材料;
技术质量材料
售后服务及培训
业绩资料;
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注:文件组成中需盖公章部分内容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九、合同的签订: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签章起15 天内,按磋商文件合同模板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内容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中选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中选第一候选人未签订合同,比选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比选有关的所有费用。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比选方。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1.具有丰富的居家护理服务运营经验,针对该项目取得一定的成绩或荣誉;有项目服务经验(提供与其它医院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平台使用权归采购人免费使用。
2.负责为采购人开发线上专属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采购人注册护士及康复师以专属平台为载体开展线下服务,双方在互联网护理领域展开合作。
3.互联网护理信息平台免费向采购人开放,并为采购人设立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心,协助开展并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公司负责平台运营及维护。建立护理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控指标、质控体系监测评价等工作,有效保障护理服务质量。疫情期间增加流行病学调查项目,保障护患双方人身安全。
4.对服务套餐、关联耗材包等信息、价格的合理性作相应审查。
5.为采购人配备耗材柜。
6.为采购人专属平台创建二维码,以供患者预约服务使用。响应人不得将患者转至其他平台,但因采购人自身原因退单的患者除外。
7.负责在采购人专属平台系统中,对服务对象实名身份认证、病历资料采集存储、服务人员定位追踪、一键报警、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服务行为全程留痕追溯、工作量等数据统计分析等模块或内容提供技术支持。
8.响应人有义务和必要对护士、康复师的接单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流程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要求进行。
9.响应人应为采购人的注册护士、康复师进行平台使用岗前培训。
10.响应人有义务和必要负责对患者需求及身份进行审核,对患者病情、环境、信誉、健康需求等进行初期评估,并将信息反馈我院。
11.响应人应为采购人专属平台的护士、康复师和患者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中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并按照响应人现有的流程在服务中强制使用保险。如果需要保险理赔,由响应人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如响应人未购买保险的,原本由保险理赔的范围由响应人负责赔偿。运营过程中出现纠纷等安全事件,由响应人负责处理解决。
12.响应人为采购人提供护理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开通管理员权限,方便采购人随时对会员、患者、护理人员、护理专家工作室、订单、服务项目、数据统计分析、空中课堂、院后随访等信息进行管理。
13.响应人可根据医院的要求有偿提供服务耗材,所提供的医疗耗材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产品的《注册证》、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相关授权。
14.响应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提供宣传设计方案,免费开展网络平台宣传、主流媒体推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并对专属平台在采购人机构内进行宣传推广,即为各科室的护理人员提供培训,为医疗机构的患者提供服务宣教,方便患者了解服务情况并指导患者预约服务。
15.响应人有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否则,由此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响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6.响应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采购人专属平台的注册护士、康复师、患者及交易的信息安全,因响应人过错导致的信息泄露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由响应人承担。如因响应人或其工作人员原因导致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采购人的护士及康复师的个人隐私信息等涉密信息丢失或泄露的,由响应人负责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进行民事或刑事追责。
17.如果响应人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协议,响应人向甲方赔偿最低50000元(大写:伍万元)的违约款。
18.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合约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约自动解除。
19.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的平台和服务应当符合渝卫发〔2021〕21 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持续改进,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求。相关改进成本由响应人承担。
20.当本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不符或影响双方合作基础时,采购人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协议。
第四章 部份响应文件格式(可参照)
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
年 月 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资质材料;
三、技术质量材料;
四、售后服务及培训;
五、业绩资料;
六、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扣除购买保险的成本费用、税金外,收取的运维费用不超过服务单价(含服务项目费、上门费及交通费)的 %的报价完成本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资质材料;
(3)技术质量材料
(4)售后服务及培训
(5)业绩资料;
(6)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年 月 日
二、资质资料
(一)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比选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比选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三、其它资质材料;
四、技术质量材料;
五、售后服务及培训;
六、业绩资料;
七、其它须说明的资料。
格式由响应人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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