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食堂改建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监理教学平方维修教学楼维修大门地板硬化护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土石方检测仪器设备政府购买服务应急救援现场防火散装水泥安全文明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消防器材垃圾清运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宣传栏环保不扰民措施安全宣传标语洗车粉尘噪声控制生活设施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卫生配电线路五芯电缆四芯电缆三芯电缆临时用电线路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电缆埋地外电线路防护设施总配电箱开关箱落地式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防护棚通透式围挡重复接地装置变配电装置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防护栏杆踢脚板防护门防护隔离棚试验设备劳动力计划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保护加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半成品保护隐蔽工程检查治安保卫非夜间施工照明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施工设备临时设施照明设施灯杆灯具开挖道路押金永久占用费挖掘费占道费路面恢复绿化恢复基础制作管材线缆敷设路灯附件安装临时道路交通设施临时交通道路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修建养护交通管理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拆除试验人员检验运行维护工程质量检测现场工艺试验临时工程材料预付款担保道路工程
金额
23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zc2022-c2-220196-gxwj
预算金额236.99万元
招标公司宁明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梅0771-5717453
中标公司广西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ZC2022-C2-220196-GXWJ
二、项目名称: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368007.7(元) | 广西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明县城中镇福仁街榕峰商贸城7幢0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 | 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 | 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工程、宁明县峙浪乡洞浪教学点教学平方维修工程、宁明县爱店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宁明县爱店国门学校大门、地板硬化、护栏工程、宁明县爱店镇板包教学点食堂改建工程。 | 120日历天 | 黄浩旻 | 桂2451313333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海毅,蒙传耀(采购人代表),施忠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规定工程类招标标准计取,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576.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明县教育局
地 址:宁明县新明路2号
联系方式:0771-8620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华山路嘉苑小区T-26号
联系方式:0771-5717453/13152681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梅
电 话:0771-5717453/13152681765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935.0K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6988797906334898666).pdf供应商为中小企业(6988797906334898666).pdf
336.2K
竞争性碳商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编号:CZZC2022-C2-220196-GXWJ
项目名称: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
资金项目宁明县诗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项目
工程公部
采购人:宁明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12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7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六、验收22五、成交及合同20四、评审及磋商1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5二、磋商文件14一、总则12
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33第二节评标报告33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25第五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七、其他事项23
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69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9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44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6第一节封面格式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八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115第七章合同文本76第四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75
5.预算金额:2369927.37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2.采购计划文号:NMZC2022-C2-008571.项目编号:CZZC2022-C2-220196-GXWJ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工期:120日历天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最高限价:2369927.37元
5、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售价:0元。2.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在系统上自行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无效;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时00分四、响应文件提交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开标大厅开标。1.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时00分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0月31日15:00:00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http://zfcg.gxzf.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mifotEyEJctiwIGkTphNLg==.html(二)采购意向公开链接:(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三)网上查询地址
名称:宁明县教育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联系电话:0771-5717453地址:崇左市华山路嘉苑小区T-26号名称: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771-8620242地址:宁明县新明路2号
说明:第二章采购需求2022年10月20日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梁梅电话:0771-5717453/13152681765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1: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需求一览表 |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采购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内容 | 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 |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1 | 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 | 项 | 1 | 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工程、宁明县峙浪乡洞浪教学点教学平方维修工程、宁明县爱店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宁明县爱店国门学校大门、地板硬化、护栏工程、宁明县爱店镇板包教学点食堂改建工程。 | 2369927.37 | 建筑业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二、工期:120日历天三、建设地点:宁明县峙浪乡、爱店镇。▲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工程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预付款)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第三次: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并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备案资料给发包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第四次:剩余合同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3、报价要求: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须上传与最后报价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否则报价无效,视同放弃报价权利退出采购活动。4、报价必须包括以下部分:(1)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2)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
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具体要求 |
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 不允许联合体竞标 |
5.2 | 联合体竞标要求 | 无 |
6.1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2 | 技术文件组成 | 1.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采购需求、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3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竞标人情况介绍;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4 | 报价文件组成 | 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上述材料必须在规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 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
15.2 | 响应报价要求 | 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 |
16.2 | 竞标有效期 |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17.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6 | 备份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 |
21 |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6.2 | 负偏离要求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26.2 | 磋商的顺序 | □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 |
2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9.5 | 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 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31.2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 (1)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717453通讯地址:崇左市华山路嘉苑小区T-26号 (2)宁明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1-8620242通讯地址:宁明县新明路2号 |
31.2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 |
31.6 | 受理投诉方式 |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宁明县教育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南华街210号 联系电话:0771-8636488 |
33 | 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33 | 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工程类招标标准计取,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
33 |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广西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衡阳支行银行帐号:2102 1131 0930 0655 802 |
34.1 | 解释 | 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34.2 | 其他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2.定义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
2.6“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5“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4“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12“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2.11“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0“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9“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8“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7“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4.磋商费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特别说明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转包与分包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二、磋商文件(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五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8.磋商文件的构成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供应商的询问第八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七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
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3.计量单位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2.1.4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5.3响应报价要求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报价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格式填写。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4.竞标的风险
15.3.4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一般性检测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和承受能力。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工程量清单”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5.3.10供应商应采用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报价。工程量清单总造价与响应函中文字表示的响应报价不相符的,作无效标处理。如在磋商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最终报价发生变化时,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否则属无效报价处理。15.3.9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要求所填写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资料,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竞标无效。评标时,如项目编号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编号为准;如项目编号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它清单项目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3项)或作废的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磋商报价的2%(含2%),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实质内容,作废标处理。15.3.8与本采购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15.3.7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所需配备的水电设备(如变压器、电路等)及其使用(如施工用水电费用)、维护、拆除、修复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15.3.6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并在磋商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人不提供取土点、弃土点,有关土石方挖、填、弃的超运、场地恢复、道路修复、土石方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以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考虑在相关单价中,以综合单价包干。土石方按市场报价,土石方运距由供应商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15.3.5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磋商保证金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竞标有效期
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提交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响应文件解密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成立
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由于非人为操作导致无法解密的或解密失败,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供应商通过邮件传输(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崇左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15日。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五、成交及合同
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履约保证金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1.询问、质疑和投诉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验收六、验收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代理服务费七、其他事项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为准。(另附)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1.确认磋商文件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链接入口。
3.符合性审查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商务评审(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3)响应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12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2)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商务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报价评审1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4.磋商程序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最后报价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
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比较与评价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7.评审标准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第二节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7.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分(满分10分)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即评标价=最终报价。某有效供应商价格分= 某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某有效供应商评标价×10 |
2 |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15分) | (1)拟投入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满分5分)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3分。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得2分。 |
2 |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15分) | (2)其他主要人员(满分10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差(0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中(3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良(6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优(10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有一定的人员储备,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1)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10分)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计划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中(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良(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优(1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2)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全,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或计划不全,劳动力 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中(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良(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1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 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齐全,劳动力投入与进度计划呼应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中(3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良(6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优(10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且先进、可行、具体,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4)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有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合理。中(3分):有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基本合理。良(6分):有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合理。优(10分):有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高于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技术组织措施,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3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措施基本得当。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齐全,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6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较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10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力。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详尽周密,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的要求偏差大,无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中(3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基本全面、具体、有效的。良(6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的。优(10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达到且高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科学、具体、得力的。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7)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施工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未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进行分析,未考虑各部分施工如何相互交叉和衔接,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的无法统一。中(3分):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分析不具体,各部分施工如何相互交叉和衔接不合理,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有较大差距。良(6分):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分析简单,未重点考虑各部分施工如何相互交叉和衔接,施工质量效果基本达到设计效果。优(10分):针对该项目的难点、重点详细分析,重点考虑各部分施工如何相互交叉和衔接,以保证施工质量效果和设计效果的完美统一。 |
3 | 施工组织技术(满分75分) |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满分5分)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差(0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中(1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良(3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优(5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
1.保密。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1.成交标准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2.录音录像。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年月日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六、资格声明函……………………………………………………………………(页码)五、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页码)四、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三、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页码)二、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页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十、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页码)八、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三、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二、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日期:年月日
五、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四、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注: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资格声明函六、资格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说明: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承诺。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竞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致(招标人名称):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八、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特定资格要求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4、一旦成交,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办质〔2015〕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3、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2、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1、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安全警示标志牌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现场围挡 | 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七牌二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场容场貌 | 1. 道路畅通。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材料堆放 |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垃圾清运 |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 |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箱开关箱 | 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接地装置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现场变配电装置 | 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 |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通道口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预留洞口 |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电梯井口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梯边 |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高处作业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基坑、物料平台 |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
安全施工 | 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中小型机械 |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垂直运输设备 | 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
其它 | 专家论证审查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 |
其它 | 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 |
其它 | 非正常情况施工 |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三节商务文件格式十、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商务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六、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
附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采购人名称):(如有委托时)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分标号(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号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一 | 1 ……2 ……3 ………… | 1 ……2 ……3 ………… | |
二 | 1 ……2 ……3 ………… | 1 ……2 ……3 ………… | |
... | 1 ……2 ……3 ………… | 1 ……2 ……3 ………… |
致:(采购人名称)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结算价与成交价不一致时,以实际结算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计算额度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成交后,我单位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向发包人提供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项目所在省区范围内)商业银行出具同等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我单位在本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在项目磋商中,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以下郑重承诺:《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规定,根据《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147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六、竞标人情况介绍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其它未尽事宜按《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147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路工程发[2014]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四)我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我单位(包含我单位的分包商)承建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交通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及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取。
全流程电子文件第四节技术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文件(封面)
四、采购需求、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页码)二、施工组织设计……………………………………………………………(页码)一、技术需求偏离表…………………………………………………………(页码)技术文件目录年月日
所竞分标:(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技术需求偏离表一、技术需求偏离表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
项号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 … | 1 ……2 ……3 ………… | …… | … | 1 ……2 ……3 ………… | |
2 | …… | … | 1 ……2 ……3 ………… | …… | … | 1 ……2 ……3 ………… | |
... |
5.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内容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二、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2.项目经理简历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拟投入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或岗位证及竞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明显标注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所在位置】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一旦我方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表7.8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项目经理应提供其清晰可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是供应商公司在册在岗人员。(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成 | 工程质量 | |||||
注:⑴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设置、责任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表7.9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附上清晰可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四、采购需求、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⑵另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含有效年审记录)及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封面)全流程电子文件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
一、响应函……………………………………………………………………(页码)报价文件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致:(采购人名称):响应函一、响应函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传真:电话:地址: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承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邮政编码:
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二、响应报价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项目内容 | 数量① | 单价(元)② | 单项合价(元)③=①×② | 备注 |
1 | ||||||
2 | ||||||
... |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质量要求: |
报价表附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注册编号: |
2 | 安全员 | 姓名: 证书编号: |
3 | 质量保修金 | 结算价的 % |
4 | 工期 | 日历天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本表由供应商在本表空白处予以补充填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第七章合同文本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
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
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
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1.一般约定三、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二、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控制价等资料。1.1.1合同1.1词语定义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规定的各类国标标准和规范,且不仅限于此。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有);(2)成交通知书(如有);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0天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前5天;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须在拿到全套施工图并进场施工前5天,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式陆份。施工组织设计中还要求注明各单项工程、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总计划、主要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发包人提出需要的其它文件等内容;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部施工图纸。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部;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资料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协商;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资料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协商;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资料员。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费用自理。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原则上以工程用地红线界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双方协商。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该项工程。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且该单项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否。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负责。
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双方协商。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并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履行合同约定发包人的职责。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双方协商。按国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含现场隐蔽工程照片、录像)竣工资料一式陆套及竣工验收报告。(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项目结算审计的审减率在5%以内的,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审减率超过5%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崇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整改完成后15日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0000元/人•次(人民币)。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开工前2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30000元/人•次(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30000元/人•次(人民币)。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施工开始至竣工,承包人自行保护、同时费用自理。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无息)。承包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按通用条款;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施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崇左市关于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和规范。6.1安全文明施工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3)支付约定:工程款分四次支付,第一次:(预付款)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第三次: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并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备案资料给发包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第四次:剩余合同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崇左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3环境保护(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对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行修改完善。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向发包人提供。7.1施工组织设计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日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其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项目人员配备表等。监理人和发包人应在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三),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双方另行约定。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1)10级以上持续8小时及更长时间的大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4)0度及以下持续48小时及更长时间的低温天气。(3)40度及以上持续48小时及更长时间的高温天气;(2)暴风雨以上持续8小时及更长时间的大雨;
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发包人供应给承包人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竞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改造过程中原有照明设施(灯杆、灯具、电缆、电箱等)需保护性拆除并运至招标人指定崇左市内仓库存放。(1)供应商需承担含开挖道路押金、永久占用费、挖掘费、占道费、开挖路面恢复、绿化恢复等完成工程直至交付使用所产生所有费用(包括基础制作、管材及线缆敷设、路灯安装等附件安装及其他为完成本工程的相关税费),招标人不再支付以上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招标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9.5检验费用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10.3.1国有投资项目:10.3变更程序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双方协商。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双方协商。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10%,□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崇左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崇左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0.7暂估价/。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竞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单价涨幅以竞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竞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竞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3)价差计算方法:按施工期间《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2)主要材料确认价:(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竞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2)总价合同。④其它:/。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应在第一次、第二次申请工程进度款中各抵扣50%。如期中无进度款申请的,则在结算时予以一次性扣回全部开工预付款。预付款使用原则: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项目专款专用原则,本项目资金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开支,资金使用量必须依据建设单位核定的项目进度进行开支。预付款支付期限:。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2019年05月01日实施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2019年05月01日实施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2019年05月01日实施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23-2018)、桂交基建管发【2019】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西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的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等。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预付款60%,施工单位入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按实际完成量按月申请,并经监理及业主确认合格的工程量,合同内的支付进度款80%,工程变更等合同外的支付进度款60%。本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结算经天等县财政评审审定,并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备案资料给发包人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发包人向财政部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②工程量计量报表(如财政局业务科室有具体要求格式的,按要求提供);③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款进度付款申请材料格式和内容填报。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
13.2.1竣工验收条件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验收和工程试车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提供竣工图4套。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按业主要求。(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参照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满足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达到接火通电要求;竣工验收通过并整改完成后,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移交竣工验收成果材料。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移交、接收全部工程后15日。13.6.1竣工退场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
1 | 500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
2 | 500万元-2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
3 | 2000万元-5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
4 | 5000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小时。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时,另行协商。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如发生时,另行协商。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
(7)其他:如发生时,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时,另行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时,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时,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时,另行协商。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管理,否则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7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2)承包人有本合同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且在财政部门拨款到位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a、6级以上的地震;b、10级以上的持续3日的大风;c、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日的大雨;d、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日的高温天气;e、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日的严寒天气;f、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如有,另行协商。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18.保险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如双方商定采用争议评审方式解决,则按通用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
附件7: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履约担保格式附件4: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2:支付担保格式
支付担保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承包人):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五、保证责任的解除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四、代偿的安排
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保函的生效(2)向人民法院起诉。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年月日传真:邮政编码: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计划进场时间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5: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4: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附件7: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附件8: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
3.排水(雨水)工程为3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2.道路工程为2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1.桥梁工程为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其他附属工程为1年。5.地下防水工程为5年(建议为5年);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4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质疑函(格式)第八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事项: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成交结果□采购过程□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日期: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格式)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地址: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说明:日期: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明县教育局(单位名称)的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
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个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宁明县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宁明县峙浪中心小学食堂等5
个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
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3462万元,资产
总额为15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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