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际大道(一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国际大道(一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东起乌土村,西至从莞深高速桃园出入口。
1.1.3 设计范围:对国际大道(一期)工程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本公告招标范
围。
1.1.4 专业内容:回道路工程、回桥涵工程(含灌溉渠)、囗城市隧道工程、回排水工程、
团给水工程、囝交通工程、囝照明工程、口公共交通工程、口城镇燃气工
程、口热力工程、团绿化工程、口电力工程、回管线综合工程、回相关配
套设施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从发改投批<2023>68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大道主线约2.83km,新建构筑物含老虎埔水箱涵1
座,螺洞水明渠改移约78.6m,上跨小海河3号河涌桥一座,南大水库灌区主干渠桥架1座,
新建规划四纵路2车道约0.76km,新建构筑物含老虎埔水箱涵1座。规模:最大给水管道管
径为DN300,最大排水管道管径为DN1500,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于路,最大桥
梁单跨为41.9m; 最大桥梁总长为141.5m,四等水准测量,线路工程测量为3.6km,综合地
下管线不超过 20km.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囝工程勘察(囝岩土工程勘察、回工程测量、回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回方案修改、口初步设计及概算、囝施工图设计、囗编制施工图预算、囝现场服务、口
编制竣工图、回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囗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回配合
项目的报建报批、囝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回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囗项目建议书、囝可行性研究报告、囗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
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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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
业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
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
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2.4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
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与桥梁专业(含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
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
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口需要/囝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
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
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
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区河滨北路、迎宾
大道、G105 国道、龙泉路(X301)景泉大道、福泉路(Y526)和中山路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
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囗需要/回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
提供如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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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
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区河滨北路、迎宾
大道、G105国道、龙泉路(X301)景泉大道、福泉路(Y526)和中山路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
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
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
人正式员工。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 /M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1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
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1.2.12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
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开标开始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招标文件获取
1.3.1 发布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3
年 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文及招标文件中
提及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
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
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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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3.3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月 日
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
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 月 日10时00分至2023 年 月 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1.3.4 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
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 月 日9时45分至2023年 月 日
10时 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
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望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投标人代
表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U盘时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附录)、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提供原件核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招标文
件附录)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电子U盘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
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U盘(备用)。投标人将数据
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U
盘(备用)。
1.3.5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如招标人需发布
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
告中明确说明。
1.3.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重新招标。
1.3.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4 费用
1.4.1 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36.45万元。
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15万元
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5.30 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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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囗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
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
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
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勘察工期: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期要求。如果
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
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
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
交施工图最终成果。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
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O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道路建设养护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7939278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08号
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
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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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900、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08号
1.7.3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市政道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人:何工
1.7.4电话号码:020-37939278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 号商铺
1.8.3 联系人:刘工
1.8.4电话号码:020-36992829
1.8.5 电子邮箱: mdzbdl@163.com
1.9 招标监督机构
1.9.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900、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 289号
1.9.3 电话号码:020-37508215
1.10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1.10.1 名称:从化区纪委监委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900、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1.10.3 电话号码:020-87933260
招杨
盖午 厂州市尸化区
道路\汶养护中心
招标代’(盖章):广刂名都建 vy 日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云夕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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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
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
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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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
O
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本声
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只需投标牵头人签名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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