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定海区临城至北蝉疏港公路延伸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4/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定海区临城至北蝉疏港公路延伸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时间:2014-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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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临城至北蝉疏港公路延伸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海区临城至北蝉疏港公路延伸段工程
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发改审批【
2014
】
14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
http://www.zsjtw.gov.cn
)、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http://www.zsztb.gov.cn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北向疏港公路,起点桩号
K0+000
,终点为工业区(二期)经三路和纬一道的交叉口,桩号为
K1+804.495
(
K0+501.048
处设长链一处,长度为
99.246m
),路线全长
1.904km
,其中小桥
44.08m/2
座,圆管涵
93.81m/3
道。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80km/h
(
K0+000—K0+501.8
段设计速度为
60km/h
)
,
路基宽度
24.5
米。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
本次招标为
1
个监理合同段。
监理服务期为
39
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
15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
“
母公司
”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8
日
~
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
~
11:30
时,下午
13:30
~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交易员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新城翁山路530
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
)洽购招标文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1500
元/
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报名由各投标单位交易员办理,交易员证件办理所需资料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www.zsztb.gov.cn/typt/pgl1.asp?id=583
或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
、2280965
。
4.4
投标人未办理网上注册登记手续的,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办理投标单位网上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一份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http://220.189.202.230/index.aspx
进行注册登记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踏勘。
5.2
监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新城翁山路530
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活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http://www.zsztb.gov.cn)
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定海区新城千岛路
225
号
4
楼
联 系 人:
姜杰
电 话:
0580-2167916
邮 编:
306021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市天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联 系 人:
李云飞
电 话:
0580-8260928
邮 编:
306021
监理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
5-1 资 质
附件5-2 业 绩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印发的文件或经省、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为准。
2、如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上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关证明。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规模,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
附件5-3 主要监理人员
注:
1、主要监理人员的技术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等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并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公开的证明材料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作为其监理经历的证明文件,否则,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自有人员的监理人员应提供岗位登记情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不能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
http://61.130.7.241/jlsystem/index.asp。
联系人:王海玲,电话:
0571-83789631
附件
5-4 试验、检测能力
说明:本表后应附上投标人中心试验室和投标人近五年内建立过的监理办(或驻地办)工地临时试验室证明材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附件
5-5 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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