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上海轨道交通盛通电话设备委外维修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剑程021-6318918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尤佳021-325577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 核价竞价 | 发布日期 | 2024-10-28 |
公告编号 | 截止日期 | 2024-11-13 | |
采购组织 | 平台采购代理-机电 | | |
1.招标条件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通号分公司对2025年上海轨道交通盛通电话设备委外维修服务项目实施核价竞价。
2. 项目概况及工程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适应上海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的发展,满足轨道交通发展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专业化、社会化途径,在确实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设备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寻求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共担责任与风险,做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2.2项目范围
2025年上海轨道交通盛通电话设备委外维修服务项目,涉及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九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十五号线、十六号线、十七号线盛通电话设备委外维修服务。
2.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盛通电话设备维修项目,上海轨道交通全网络均有使用盛通的电话设备,含有紧急电话、电梯电话、求助电话、站间直通电话、轨旁电话、接车电话等。
2.4维修方式
维修方式包括现场维修和不定期维修:
2.4.1现场维修
委托方确认现场维修可在运营时间进行的,受托方的响应时间是2小时内;如委托方确认现场维修需在非运营时间进行的,受托方的响应时间是12小时。受托方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至委托方指定维修地点进行维修。
2.4.2不定期维修
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的维修通知后3天内,应派出运输物流到一号线梅陇基地(特殊情况下以委托方指定地点为准)取维修件,双方签订送修件确认单。维修完成后返还至委托方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竞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迄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为准);
(3)竞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需提供常驻本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且注册或登记年限≥1年;
(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6)当竞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5.报价原则
5.1本项目按规定的承包范围由中标人按包服务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总承包管理的方式承包。
5.2本次招标的2025年上海轨道交通盛通电话设备委外维修服务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最终以实际维修量和成交单价,按实结算。在本合同实施时,最终合同结算价不得超过人民币8万元。
5.3 维修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措施费、规费、往返运输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并综合考虑市场风险、工艺变化等各项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工作量发生变化,所报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5.4本次招标对每项报价内容设定单价限价,竞标人各项单价报价中如有一项不符合限价要求或总报价不符合限价要求的,其报价将不被接受。限价详见附件。
5.5 本次核价竞价,最终选择符合要求的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
5.6 本项目系统中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6.报名及报价
6.1愿意参加竞价的投标人,自2024年10月28日9:00起至2024年11月6日16:00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用户证明);
(4)外地企业驻本地分支机构营业资质(如为外地企业竞标);
(5)竞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资料自拟)。
6.2凡报名成功单位可于2024年11月7日9:00时至2024年11月13日16:00时进行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以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7. 采购单位有权因竞价单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理的报价等情形,对本项目实施中止或终止核价竞价。
8. 采购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通号分公司
地址:老沪闵路1号
联系人:宋剑程
联系电话: 021-63189188
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人:吕尤佳、张耀
联系电话: 021-32557763、1896472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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