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5-1130
预算金额310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方思佳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昕13127793868
中标公司上海东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5-1130
二、项目名称: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 2970000.00元 | 上海东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金高路310号2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 高行辖区面积共 22.85 平方公里,共有居民小区 79 个,实有人口约 16.6 万,辖区内 有一个派出所,共有警察约 80 人。警力有限,为更好的提供社会治安保障,营造平安、有序的社会氛围,通过辅助工作形式,提供协助采购人排摸线索、调阅监控、设卡盘查、守候伏击、街面巡逻,清查整治等方式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完成 110 出警,参与大型活动现场安保等服务。 |
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听从命令;犯罪嫌疑人不脱失;听从命令确保 安全;提高见警率, 认真履职,及时发现处置有关情况;协助民警办理其他突发事件。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协助民警完成工作任务; 在岗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身; 严格按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注意自身良好形象。必须保证每月提供至少 6960 工时。 |
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 符合国家、上海市、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宏宇,陈洁,方思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53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靖路1801号
联系方式:021-68975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方式:1312779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昕
电 话:13127793868
附件信息:
公告发布附件.doc公告发布附件.doc
4.9M
附件信息: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pdf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pdf
1.3M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且一并以书面方式告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中标(成交)的原因。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上海东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分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
第十七章、中小企业声明函
法: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快
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
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供应商)上海东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
(项目名称)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采购活动,服务单位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属于
物业管理: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上海东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750人,
营业收入为41739.849703万元,资产总额为11725.406052
万元,属于
(中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司
供应商:上海东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
日期:2022年101年
8日
附:国家企业信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5-1130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响应方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五、合同授予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5-1130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 1 | 3100000.00 | 高行辖区面积共22.85平方公里,共有居民小区79个,实有人口约16.6万,辖区内有一个派出所,共有警察约80人。 | 3100000.00 |
,1
警力有限,为更好的提供社会治安保障,营造平安、有序的社会氛围,通过辅助工作形式,提供协助采购人排摸线索、调阅监控、设卡盘查、守候伏击、街面巡逻,清查整治等方式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完成110出警,参与大型 |
,2
活动现场安保等服务。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资产纽带关系、人事任免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资格审查要求包1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自定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提供声明:内容必须包含“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包1 |
2 | 自定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 | 包1 |
,3
作要求。 | ||||
3 | 自定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 包1 |
4 | 自定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个同类型项目成交记录(提供合同关键页)。 | 包1 |
5 | 自定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声明(相关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官方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只需提供声明)。 | 包1 |
6 | 自定义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声明:内容必须包含“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只需提供声明) | 包1 |
7 | 自定义 |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 提供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入库供应商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必须显示有查询时间和已入库供应商名称,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后的 | 包1 |
,4
任意时间)。 | ||||
8 | 自定义 |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内容必须包含“我单位未曾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包1 |
9 | 自定义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内容必须包含“我单位与其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包1 |
10 | 自定义 | 与采购人存在资产纽带关系、人事任免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声明:内容必须包含“我单位与采购人不存在资产纽带关系、人事任免关系”。 | 包1 |
11 | 自定义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包1 |
12 | 自定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 | 提供声明;内容必须包含“我单位以非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磋商”。 | 包1 |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09-29至2022-10-11(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并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经审核确认后,请至公告附件处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0万元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2022-10-1409:30:00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会议室请供
应商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纸质
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逾期送
,5
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2-10-1409:30:00时整在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会议室
开启,磋商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府
地址:东靖路1801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
厦22楼
邮编:,邮编:200001
联系人:方思佳,联系人:李昕
电话:021-68975307,电话:13127793868
传真:/,传真:021-63238522
,6
第二章响应方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标准划分。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5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 |
6 | 磋商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
7 | 磋商保证金退还:无 |
8 | 答疑与澄清:磋商响应方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 |
9 | 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 |
,7
10 |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
11 | 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 |
12 | 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
13 | 预计服务期限: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
14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15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2-10-1409:30:00(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会议室。逾期上传或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
16 | 开启报价时间、地点:开启时间:2022-10-1409:30:00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会议室 |
17 | 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磋商响应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18 | 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zfcg.sh.gov.cn/) |
19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20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
2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 |
22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3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24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和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服务费招标的收费标准下浮3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支付。 |
25 | 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1、本次招标必须网上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供应商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磋商文件,磋商公告要求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下载磋商文件。3、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磋商响应工 |
,8
附件11: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60
附件12:
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合同金额(万元)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注:须后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用户验收报告等。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1
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
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
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供应商)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
务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磋商前一周内页面查询结果
并加盖公章
说明:根据财库〔2020〕46号和【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详见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取扣除后的
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
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5:正本或副本
城市综合管理特保服务(综治)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15-1130(标项)
技
术
文
件
响应方全称:
地址:
时间:
2、技术文件目录
(1)对项目理解和认识;
(2)管理运行方案和相关建议;
(3)对“新冠”肺炎期间工作和协助民警办理其他突发事件的服务方案及
应对措施;
(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设施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7)售后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
(8)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附件16:
设施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7: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1.一般情况 |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务 | |||
职务 |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 在本单位从业年限 | |||
学历 | |||||
相关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注册号) | 相关职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注册号) | 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 | 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 | ||
2.经历 | 2.经历 | 2.经历 | 2.经历 | 2.经历 | 2.经历 |
年份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注:后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8: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专业技术资格 |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 从业经验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角色 |
注:后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9: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
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
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
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
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
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
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
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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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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