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牌坊安置房二期商铺和住宅公共部分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霍邱县牌坊安置房二期商铺和住宅公共部分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2001001932 | |||
发包人 | 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9日 | |||
预成交人 | 名 称 | 安徽省贤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成交报价(元) | 3203496.69 | 工期(天) | 6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姓名 | 周启明 | 证书号码 | 皖234142148531 | |
公示时间 | nbsp;nbsp;2021年nbsp;12月nbsp;10日-nbsp;nbsp;2021 年12月nbsp;15日 | |||
备注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 肖股长 ,联系电话:0564-2717089。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联系人:单先生nbsp;nbsp;nbsp;nbsp;异议联系电话:15005644908 | |||
nbsp;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联系人: 肖股长 ,联系电话:0564-2717089。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