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招标项目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采购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招标项目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采购包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TC2406A5A
采购模式:
集中采购
项目类型:
货物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分类:
管道运输
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招标项目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采购包
标段编号:
PAC-XBGS-24060417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8-01 09:30:00
变更为:
2024-08-05 09:30:00
澄清截止时间:
2024-07-21 09:30:00
变更为:
2024-07-25 09:3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4-07-16 17:00:00
变更为:
2024-07-22 17: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01 09:30:00
变更为:
2024-08-05 09:30:0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1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2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应具备中国泰尔实验室或被国家承认具备光通信设备进网检测资质的其他认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1.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1.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GB/T24001 或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根据提供的企业财务报告内最新财务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光通信设备供货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提交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1.5人员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的主要的技术人员2名(技术人员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有1项及以上完成安装调试服务的工作业绩。需提供能体现技术人员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能体现技术人员姓名的验收证书等相关材料。 1.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为:
1.1 资质要求 1.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2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应具备中国泰尔实验室或被国家承认具备光通信设备进网检测资质的其他认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1.1.2.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 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 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或服务支持; ④ 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1.1.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1.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GB/T24001 或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根据提供的企业财务报告内最新财务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3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光通信设备供货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提交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1.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内容说明:
1、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变更为2024年8月5日09时30分。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整条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应具备中国泰尔实验室或被国家承认具备光通信设备进网检测资质的其他认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1.2.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 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 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或服务支持; ④ 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3.1.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GB/T24001 或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根据提供的企业财务报告内最新财务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光通信设备供货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定)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提交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中与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5人员要求”相关的要求均不再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纪诚
电话:
15691910345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孙启帆
电话:
17789148701
电子邮件:
sunqifan@cntcitc.com.cn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西北分公司阀室、场站光传输设备招标项目-变更公告-(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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