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ZC-223020
二、项目名称:地下水优先防控区污染源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080000(元)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地下水优先防控区污染源调查项目 | 地下水优先防控区污染源调查项目 | 完成地下水优先防控区中的防控值高值区域内地下水污染源头调查;完成区域内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及确定污染范围,并提出管控治理及断源控源措施;完成《宁波市地下水优先防控区调查评估及断源控源方案》 |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样品采集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软件模拟等途径,掌握区域内地下水污染现状及污染范围,完成相关图件资料绘制;结合污染源和周边敏感区域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断源控源措施,编制完成《宁波市地下水优先防控区污染源调查评估及断源控源方案》;结合调查研究成果,模拟预测分析优先防控区内地下水污染扩散情况,辅助修正区域范围,为分区、分类精准落实地下水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 根据《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案(2021年版)》(浙环函﹝2021﹞161号)(以下简称《分区方案》)要求,“各市可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污染调查、管控和修复等进展情况,对《分区方案(2021年版)》中涉及本行政区的分区范围、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清单,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恒,潘海祥,郑伟胜,刘勇,邹骏华(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得分 |
---|---|---|---|---|---|---|---|
1 | 宁波国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50.5 | 46.0 | 40.5 | 42.5 | 33.7 | 42.64 |
1 |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 69.0 | 61.5 | 55.0 | 62.0 | 51.5 | 59.8 |
1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82.0 | 78.0 | 82.0 | 86.1 | 69.1 | 79.44 |
1 |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77.0 | 64.5 | 65.0 | 76.1 | 59.8 | 68.48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6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69947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59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包莹斐、王家兴、周俊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7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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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ZC-223020_地下水优先防控区污染源调查项目-招标文件(最终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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