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31
预算金额75.0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31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西区 | 698,368.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专用家具 | 学生课桌椅1等 | 通冠 | 615X450X760mm | 1(批) | 698,368.00 | 698,368.00 |
邱建华、许根(采购人代表)、张泽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3333398,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仙鹤街42号
联系方式:13908310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南充市嘉陵区天庐天子界7幢1单元1层1-106号
联系方式:0817-3908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容春
电话:0817-3908158
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0日
相关附件: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询价通知书(2022081501).pdf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询价通知书(20220815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资料.pdf 评审资料.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31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
餐桌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采购人)
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共同编制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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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询价邀请...............................................-3-
第二章询价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
第七章报价表格式............................................-54-
第八章评审方法..............................................-55-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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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询价邀请
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委托,拟对南充市高坪
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
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31
2.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拟采购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一批,本项目为1个
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
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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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
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
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
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0:0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
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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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询价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仙鹤街42号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1590827471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817-390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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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75.0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74.7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3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供应商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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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5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以上三类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均可。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6 | 解释 | 1、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财库〔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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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按无效供应商处理。(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 ||
8 | 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 | 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报价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竞争性询价通知书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报价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
9 | 询价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0 |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询价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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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 ||
12 | 询价通知书咨询 |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817-3908158。 |
13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817-3908158。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标通知书。联系电话:0817-3908158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 |
15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817-3908158。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 |
16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817-3908158。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询价文件回执单。 |
17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3333398。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邮编:6371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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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18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808元。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47430110000011292开户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庐支行。 |
20 | 供应商信用融资 |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以下金融机构联系: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联系人:吉莎联系方式:手机:18781775565,座机2332237地址:金泉路248号交通银行2.四川天府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普惠金融事业部清源片区组主管陈钟18180171112,座机:0817-2609820。 |
二、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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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等。
2.1.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
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
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
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
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
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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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
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
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
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
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
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
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
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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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
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
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
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
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处理。
2.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
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
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
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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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
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
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
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
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
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4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
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
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
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
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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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
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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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
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时间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货物品名一、 | 规格型号合同货物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时间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其他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人工、税金、验收
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
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
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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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或供货,并以
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
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或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
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
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
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
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
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
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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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如涉及同产品同型号大批量供货的,甲方有权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供
货数量在10件及以下的抽取20%,超过10件的抽取10%)进行验收,如被抽取
的货物中达到一半及以上不合格的视为整批货物均不合格。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乙方须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
方验收申请后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
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
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XXX日
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
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
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逾
-63-
期提交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
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
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
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
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
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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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和按质
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
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
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4.合同附件如下:
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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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31,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8368(元)(陆拾玖万捌仟叁佰陆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7860(元)(柒拾贰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报价金额:731090(元)(柒拾叁万壹仟零玖拾元整)。 |
2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8368(元)(陆拾玖万捌仟叁佰陆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7860(元)(柒拾贰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报价金额:731090(元)(柒拾叁万壹仟零玖拾元整)。 |
3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8368(元)(陆拾玖万捌仟叁佰陆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7860(元)(柒拾贰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报价金额:731090(元)(柒拾叁万壹仟零玖拾元整)。2022-08-29 |
-第1页-
资格审查报告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N5113032022000031 |
资格审查依据 | 资格审查依据 | 资格审查依据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通知书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1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1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南高市通冠教学没备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南志高坪佛聚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南充市高区万鑫公家具经劳亮,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1 | |||||||||||
原因 | |||||||||||
供应商2 | |||||||||||
原因 |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是 | 4 | 4 | 否 |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否 | < | < | < |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
日期:2022年8月19日 | 日期:2022年8月19日 | 日期:2022年8月19日 | 日期:2022年8月19日 | 日期:2022年8月19日 |
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31
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
采购项目
评
审
报
告
四川·南充
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拟采购高坪中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
餐桌一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拟对“南充市高坪中学学生课桌
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委托四川
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
2、采购公告于2022年8月1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
3、出售(提供)询价通知书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
2022年8月18日。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友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 | 成都远谊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3 | 四川九红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4 | 成都蓝钻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5 | 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 |
6 | 四川世新恒双商贸有限公司 |
7 | 成都梓森科技有限公司 |
8 | 四川卓悦教学家具有限公司 |
9 | 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10 | 成都震发办公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
11 | 四川兴添越家具有限公司 |
12 | 南充高坪儒歌商贸有限公司 |
13 | 四川瑾琪信诚科技有限公司 |
14 | 重庆鑫晖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四川坤英杰智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 | 四川锦琛兴雅贸易有限公司 |
17 | 四川润德凯科技有限公司 |
18 | 南充市高坪区万鑫办公家具经营部 |
19 | 四川省三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20 | 成都家之福贸易有限公司 |
三、询价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一)询价日期:2022年8月19日
(二)询价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天庐一区7幢1单元1层106号
(三)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详见询价小组签到表。
四、(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万元) | 是否给予价格扣除 |
1 | 南方社通冠教学设备限限公司 | 69.8368 | |
2 | 南方高坪傳取商贸有限公司 | 72.7860 | |
34 | 南高高坪区金办公家具经部 | 73.1090 | |
5 |
(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无效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
2 | ||
3 | ||
4 |
五、评审情况及说明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
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
不
2
4、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报价情况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元
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万元)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人南志和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人南志和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c9.8368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新高评锦歌商贸有限公司 | 新高评锦歌商贸有限公司 | 72.7860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高坪区万鑫力公家具绘营部 | 高坪区万鑫力公家具绘营部 | 73.1090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理由: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理由: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
七、询价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询价小组组长(签字):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2022年8月19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的南充市高坪中
学学生课桌凳和学生餐桌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学生课桌椅1,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01.315131万元,资产总额为843.202434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2.学生课桌椅2,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01.315131万元,资产总额为843.202434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3.学生四人位餐桌,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01.315131万元,资产总额为843.202434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4.学生八人位餐桌,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01.315131万元,资产总额为843.202434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5.学生餐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01.315131万元,资产总额为843.202434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6.学生餐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01.315131万元,资产总额为843.202434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
有限公
供应商名称:南充市通冠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根霖
日期:2022年8月19日
注: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本项目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11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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