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闽光 碳化钨切屑、碳化钨磨屑出售招标 文件
招标书编号: SG202408010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就现有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本招标书项下的标的物均为已使用过的废旧物品或经确认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已丧失设计、制造时所要求达到的功能、性能和安全使用指标,已不具有安全使用价值。卖方对该批废旧物资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性能方面均不提供保证,并不承担因性能、质量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承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以及修理或更换责任)。
1. 标的物信息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销售数量 | 存放地点 | 货场交收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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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碳化钨切屑 | 碳化钨硬质合金辊环切屑 | 吨 | 2 | 综合厂机加工车间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 |
2 | 碳化钨磨屑 | 碳化钨硬质合金辊环磨屑(含有水分) | 吨 | 1.5 | 综合厂机加工车间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
2. 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2.1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2参与招投标单位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利。第一次参加青松交易平台投标业务的单位,须至平台自行注册会员,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上传至平台。
2.3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4 17:30:00 前(节假日照常),登入青松交易平台报名(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若是新用户,请先注册后登录),将报价人信息在【个人空间-公司基础信息】中补充完整提交后至(首页交易大厅-->交易公告-->查看全部-->点击我要参与-->投标工作台-->阅读公告-->我要参与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51609001002314,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 SG202408010012 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个人账户购买标书的无效且不退款)
3.3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0598-8205558、17521126207 )。
4. 看货/取样
定于2024年8月15日09:00,投标单位人员(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两人,务必戴好安全头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泉州闽光一号门岗门口集中,由泉州闽光销售部相关人员(林小游13489744165)带往现场看货。
5. 投标报价
5.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材料(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查看全部-->投标工作台-->上传投标文件),未上传将影响资格评审。
5.2投标人于 2024-08-19 09:00:00 前登录青松交易平台进行报价,以人民币(含 13%增值税)一次性报价(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投标报价)。
6. 投标保证金
6.1请投标单位于 2024-08-19 09:00:00 前以转账的方式交纳 10000 元保证金。转账人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保证金滞后返还。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558831404000133949(请在支付保证金的页面查看确认收款账号)。客户在转账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 SG202408010012 投标保证金”。
6.2投标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我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6.4我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标前不参与投标或撤回投标,自收到投标单位书面撤回通知5个工作日内退还。
6.5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我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6中标人与我司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我司可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7. 开标时间、地点: 2024-08-19 09:00:00 在泉州物流园办公楼四楼开标室开标。
8. 评标办法
8.1各项按最高价分包中标。若最高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相同最高报价情况时,由评委会商议确定中标单位。
8.2最高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低于我司预期价格,可流标处理。未中标人恕不另行通知。
9. 签订合同及其他事项
9.1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的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司销售部签订合同并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约定),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2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9.3中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后,中标单位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完货,未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中标单位今后的废旧物资回收经销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9.4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废旧物资的装车、吊运等事项。进入我司厂区内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我司的厂规厂纪、交通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一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在施工中影响到我公司其它设备,并造成损失,中标单位需负全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并要求中标单位提货时不得进行拆解、挑选,按现场实物的现状,无论质量好坏,需将现场实物全部装运。
9.5中标单位进厂跟班及装运人员必须服从我司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规定区域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承包购买的废旧物资。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青松交易平台(http://ecsp.fjsg.com.cn/ecsp-ui)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 编:362411
联系人:销售室
电 话:0595-68869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