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于2017年2月20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
地 址: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
电 话:0580-2661733
邮 编:316021
嵊泗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嵊泗县东海路213号
电 话:0580-5086013
邮政编码:202450
招标人:嵊泗县洋山兴港实业公司
2017年2月21日
评标结果
合同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 (万元) |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
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
综合得分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浙江港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36 |
合格 |
36个月 |
陈益飞 |
JSJ200502167 |
97.18 |
中标候选人业绩
推荐中标候选人:浙江港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自2012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一个1km及以上国内沿海防波堤(或围堤或护岸或导流堤)的施工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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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审结果 |
浙江港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瓯江蓝天进港航道维护一期工程及温州浅滩一期围涂涂面整理工程 |
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
2013年12月,围堤6238m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P24-28 |
通过评审 |
浙江港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二航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围堤域工程 |
温州二航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2012年3月,围堤1917m |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
P29-33 |
通过评审 |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 |
是否通过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天津北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 2.1.2 (4)条要求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 2.1.2 (4)条要求 |
现场书面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开评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
招标人名称:嵊泗县洋山兴港实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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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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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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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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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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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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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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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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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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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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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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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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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应璐言 审核人:杨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