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YX2021-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邬泉村东宜塍圩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杨巷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约52.28万元
2.5计划工期:一个月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7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工作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0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4.2、招标文件发布地点:宜兴市阳泉西路1042号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7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账号:0409290000001054,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并在报名时一起提供。若在投标过程中,中途退场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二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阳泉西路1042号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7、《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9、企业持有的有效《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2)本工程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每个单位只能委托1人参加开标,苏康码必须为绿码并佩戴口罩。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70%, 余款在第三年年底结清。工程完工不申请验收的不予拨付资金,工程完工2个月内不交付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不全的不予拨付资金 。工程于年底前验收合格,但无审计报告的,第一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0%。
8.其它: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杨巷镇建设局
地址:宜兴市杨巷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0-872709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阳泉西路1042号
联系人:钱工
电话:0510-80706016
日期: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