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255宜昌市秭归县头道河村委会至风吹垭段养护工程(K31+000--K44+000段大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胡芳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泉溪158072027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S255宜昌市秭归县头道河村委会至风吹垭段养护工程(K31+000--K44+000段大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交发〔2023〕14号”、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市交发〔202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秭归县境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秭归县境内,起止桩号为K31+000~K44+000,路线全长13km,省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m-8.5m,设计速度4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旧料回收:对于项目废旧材料应回收利用。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利用原废旧水泥混凝土面板材料,将废旧沥青混合料集中运送至拌和厂存放,通过厂拌热再生或厂拌冷再生方式循环集中利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铣刨料采用厂拌冷再生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旧料再生利用价值。
2.6交通保障:为保障通行,该路段采取半幅施工,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终止区长度。施工区设置隔离防护措施,施工期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交通疏导。
2.7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8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上传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拟派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3个月(2023年9月~11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gov. 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第1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2、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第4项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胡芳
电 话:13477848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
联系人:黄泉溪
联系电话:15807202758
本项目S255宜昌市秭归县头道河村委会至风吹垭段养护工程(K31+000--K44+000段大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交发〔2023〕14号”、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市交发〔202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秭归县境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秭归县境内,起止桩号为K31+000~K44+000,路线全长13km,省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m-8.5m,设计速度4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旧料回收:对于项目废旧材料应回收利用。采用共振碎石化技术利用原废旧水泥混凝土面板材料,将废旧沥青混合料集中运送至拌和厂存放,通过厂拌热再生或厂拌冷再生方式循环集中利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铣刨料采用厂拌冷再生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旧料再生利用价值。
2.6交通保障:为保障通行,该路段采取半幅施工,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终止区长度。施工区设置隔离防护措施,施工期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进行交通疏导。
2.7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8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上传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拟派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3个月(2023年9月~11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gov. 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第1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2、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第4项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胡芳
电 话:13477848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
联系人:黄泉溪
联系电话:158072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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