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炉低温段省煤器1组(25片)#2炉中低温段省煤器2组(50片)更换、#1炉干燥段活动炉排梁系更换、#1#2炉脱酸氢氧化钠喷淋系统及#1#2炉一次风蒸汽预热器设备采购及拆装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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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 17: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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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29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旭菁、李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318812 | ||
采购单位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赞成 0593-2313021/29928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旭菁、李璘 0591-87318812 |
项目概况
#1炉低温段省煤器1组(25片)#2炉中低温段省煤器2组(50片)更换、#1炉干燥段活动炉排梁系更换、#1#2炉脱酸氢氧化钠喷淋系统及#1#2炉一次风蒸汽预热器设备采购及拆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42062022-1
项目名称:#1炉低温段省煤器1组(25片)#2炉中低温段省煤器2组(50片)更换、#1炉干燥段活动炉排梁系更换、#1#2炉脱酸氢氧化钠喷淋系统及#1#2炉一次风蒸汽预热器设备采购及拆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炉低温段省煤器1组(25片)#2炉中低温段省煤器2组(50片)更换 | 对原省煤器进行拆除,包括施工面炉墙护板、保温、瓦楞彩钢板、固定支架等设施,提供并安装新的省煤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800000 | 6000 |
2 | #1炉干燥段炉排活动梁系更换大修 | 驱动臂与传动连杆连接的轴承套2套、传动连杆及其两头关节轴承2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420000 | 4000 |
3 | #1#2炉脱酸氢氧化钠喷淋系统 | 2台烟气净化配套碱液喷射系统的碱液制备系统、碱液输送系统和喷淋系统的罐体、水泵、电机、管阀、动力、控制及计量系统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套 | 850000 | 7000 |
4 | #1#2炉一次风蒸汽预热器设备采购及拆装 | 两台炉各一套,共计两套一次风蒸预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2台 | 900000 | 8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交付时间:设备于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交付,施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拆装工程时间根据设备到厂时间结合采购人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施工起始日期。#1炉省煤器与#2炉省煤器施工分批次进行,即不在同一时间段进行。每台省煤器施工工期限定为20天以内。合同包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交付,施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施工工期要求控制在20天以内。合同包3交付时间:设备于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交付,施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2炉反应塔开孔施工,根据采购人安排通知分批次进行,即不在同一时间段进行;每台炉单套碱液系统施工工期限定为20天以内。合同包4交付时间:设备于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开始施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施工工期限定为10天/台,依据电厂#1、#2炉停运时间分别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公司办理; (2)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相关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发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公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3)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提供特种设备制造/生产(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复印件或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复印件;(3)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包2: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提供同类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包3: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提供同类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包4: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提供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318812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 开户行:工行福州城东支行营业室 |
账 号:407870398762 | 账 号:1402095119600177037 |
财务联系人:0591-87318812 | |
传真:0591-87316927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购买磋商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标书费”。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
联系方式:李赞成 0593-2313021/2992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郑旭菁、李璘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李璘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