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南平市山点水园林有限公司的武夷新区五指山生态公园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沥青、透水混凝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武夷新区五指山生态公园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沥青、透水混凝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HL[2023]JY017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店)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11月01日 上午 09 :00,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 年11月01日 上午09 :00;开标地点: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npygcg.com/)、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http://www.npcjzx.com)。
10、采购人名称:南平市山点水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赤岸文旅综合园二楼)
联系方式:何先生 13609551229
11、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7-210)店
联系方法:卞女士 13695096097、何女士18094183112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银行 银行账号:192020100100347813 |
1、投标保证金截止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止。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各采购包投标保证金额度。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缴纳保证金凭证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采购包号,例如:(采购包1:“武夷新区五指山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工程二标段沥青混凝土投标保证金”或采购包2:“武夷新区五指山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工程二标段透水混凝土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汇款,以确保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如数到帐。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控制价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909500 |
58000 |
||||||||||||||
2 |
1564555 |
30000 |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投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投采购包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包运包卸指定地点)、施工、保修、风险、责任、利润、税金(含13 %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资料服务等将材料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具体数量以现场实收为准。
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