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a202401926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华
中标公司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21.56万元
中标联系人-15144162227
公告正文
[BA202401926]吉林大学校医院保安外包服务项目备案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11:37:17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BA202401926 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校医院保安外包服务项目
经办人单位 校医院 经办人 杨华
预算金额 216000.00
人民币
成交金额 215640.0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 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3697号 采购单位 吉林大学校医院
付款方式 分批付款,按批次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批次详见附件。(仅适用于后勤集团、中小学服务;后勤处天鹅养护采购;车辆保险服务;物业费用评估服务;校医院检验服务;政策与法规办公室和资产处法律服务;租车服务;资产处商标注册、保护服务、校内搬迁服务;校医院保安外包服务;雇主责任保险服务;经改办资产类评估服务;出国境业务服务;投递单事前审核及单据传递类;校办备用电租赁和舞台机械设备维保服务;珠海研究院安保服务;印刷服务)
供应商联系手机 15144162227 服务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15日
服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修正路1555号吉林大学校医院
验收方式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一、乙方应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2号令)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公安部门《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办理了工商行政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协助甲方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区域内的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协调甲方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安员按甲方的需要提供对甲方出入口进行值岗,做好验证、检查登记等服务及按甲方要求进行巡逻、守护;保安员受甲方委托参与、协助甲方落实“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管理楼内各区域禁烟等各项工作措施。
三、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工作制, 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
四、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员须经服务方培训合格,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岗。
五、乙方应派出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员年龄为52周岁(含)以下,数量为6人,性别为男性,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乙方应对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甲方提供保安员基本信息。乙方对提供的保安员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将派出的保安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资料送到甲方备案。如果出现保安员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实行请示报告制:保安员执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甲方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时通知乙方主管中队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派驻甲方的保安员,如确需更换的,须经甲方认可后更换。
八、乙方受甲方委托随时参加本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全员参加不给予任何报酬。
九、保安员执勤时,要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精神饱满,要熟悉岗位及周边地形、地物及重点看护目标;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合理化建议。
十、保安员每日进行防火、防盗和治安巡查。防火巡查应当每2小时一次,巡查内容为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和有无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日巡查)》。
十一、服务地点:吉林大学校医院。
十二、每月验收合格,按月支付服务费。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保安服务 名称 吉林大学校医院保安外包服务项目
单位 数量 1
单价 ¥215,640.00
总价 ¥215,640.00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应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2号令)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公安部门《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办理了工商行政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协助甲方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区域内的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协调甲方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安员按甲方的需要提供对甲方出入口进行值岗,做好验证、检查登记等服务及按甲方要求进行巡逻、守护;保安员受甲方委托参与、协助甲方落实“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管理楼内各区域禁烟等各项工作措施。
三、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工作制, 配备必要的警用装备。
四、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员须经服务方培训合格,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岗。
五、乙方应派出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员年龄为52周岁(含)以下,数量为6人,性别为男性,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乙方应对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甲方提供保安员基本信息。乙方对提供的保安员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将派出的保安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资料送到甲方备案。如果出现保安员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实行请示报告制:保安员执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甲方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同时通知乙方主管中队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派驻甲方的保安员,如确需更换的,须经甲方认可后更换。
八、乙方受甲方委托随时参加本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全员参加不给予任何报酬。
九、保安员执勤时,要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精神饱满,要熟悉岗位及周边地形、地物及重点看护目标;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合理化建议。
十、保安员每日进行防火、防盗和治安巡查。防火巡查应当每2小时一次,巡查内容为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和有无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日巡查)》。
十一、服务地点:吉林大学校医院。
十二、每月验收合格,按月支付服务费。

信息咨询
吉林大学招标与备案(采购)管理中心
设       备       类:林老师:   0431-85167310
工       程       类:白老师:   0431-85167313
服务及其他货物:李老师:   0431-8516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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