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4年度南通辖区路段信息采集及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rxzx-202317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4-821016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4年度南通辖区路段信息采集及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3177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4年度南通辖区路段信息采集及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辅助采购单位对南通辖区路段信息数据采集、档案材料制作、报表数据收集分析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竹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竹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5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按季度缴纳的,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1.6 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4~1.6,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3、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勘查。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
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兴扬路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18005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竹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西侧
联系方式:张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4年度南通辖区路段信息采集及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3177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2024年度南通辖区路段信息采集及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辅助采购单位对南通辖区路段信息数据采集、档案材料制作、报表数据收集分析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竹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竹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5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按季度缴纳的,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1.6 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4~1.6,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3、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勘查。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通支队
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兴扬路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18005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竹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西侧
联系方式:张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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