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Z1303022401472301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B2024064390010002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银之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街16号方北小区(鑫水园)4号住宅楼01单元302
中标金额:65000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征拆评估服务。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服务完成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萍、李立刚、张敏(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750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成交价在100万以下的部分按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原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0335-3555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服务北里18-4-1
联系方式:0335-8080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王欢
0335-8080610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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