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石镜乡、清河乡、月山镇、茶岭镇、黄墩镇、三桥镇、公岭镇、黄龙镇、平山镇、江镇镇、秀山乡、洪铺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gc24a03g051
预算金额207.42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士斌0556-4611821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士斌0556-49678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怀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石镜乡、清河乡、月山镇、茶岭镇、黄墩镇、三桥镇、公岭镇、黄龙镇、平山镇、江镇镇、秀山乡、洪铺镇)

项目编号

H2GC24A03G051

招标人

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丁士斌:0556-4611821

最高限价

2074282.62元

代理机构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皖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牌镇建设路 47 号

投标价(元)

1770659.50元

项目负责人

吴菁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21344482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汪虎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鸿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址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城东村(铜马焊材)综合楼二层

投标价(元)

1768325.93

项目负责人

杜龙飞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31455304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吴必学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亚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38号渠沟镇政府综合楼1#1306

投标价(元)

1767749.28元

项目负责人

张超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12125426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李春艳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29日17点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丁士斌、张莹,联系电话:0556-4611821 0556-496780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4611359;0556-4662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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