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荔湾区南漖、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图设计
水闸改造
金额
386.5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386.51万元
招标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020-8151225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谢谷020-32235866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荔湾区南激、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 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南渤、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 改投批【2024】28号和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以穗荔水建批(2024〕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 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围排涝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围排涝片区,改造冲口水闸、沙涌 水闸、南激水闸。南激、冲口、沙涌水闸的主要任务为防洪(潮),与珠江堤防形成200年一 遇的防洪封闭体系,共同抵御外江洪灾害,其中冲口、沙涌水闸闸顶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需 进行加高,南激水闸闸顶高程满足防洪要求。三座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主 要建筑物级别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4级。建设内容为:冲口水闸更 换闸门,更换相关电机设备;沙涌水闸更换闸门,更换相关电机设备,在水闸闸顶靠近外江 侧增设花槽,更换外江侧栏杆;南激水闸更换相关电机设备。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 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2.3 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总投资 386.511053 万元,其中工程费 303.671479 万元;独 立费64.434286 万元;基本预备费18.405288 万元。财政出资比例100%。 2.4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317.321123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 为 303.671479 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13.649644万元(注:①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 编制)费11.779830 万元、②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869814 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
(1)工程设计部分: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配合并通 过施工图审查、配合树木保护专章(含绿化迁移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方 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工程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 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于;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 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 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土建、设备安装施 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7计划工期: 2.7.1、总工期控制目标:预计于2024年9月开工。 2.7.2、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 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2.7.3、施工工期:150企日历天(5个月)。 2.7.4、提交结算: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按财政评审的时限要求, 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2.7.5、开工,从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_【3.3.1】及【3.3.2】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 业(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 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 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 d 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 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 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 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 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 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2家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个设计任务方,1个施工任务方),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 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 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
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 3.6.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②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投标 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 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 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 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 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 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 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 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 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⑤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2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
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 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3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 专业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有效期内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 号文的规定) 3.6.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 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5月至7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 (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社保)。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 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 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 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 操作。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 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 条限制)。 3.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 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月日 时分至2024年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 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5.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即:2024年 至2024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日 时 月 日 时分 月 日 时分至2024年 月 5.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 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 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将予以拒收。 5.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zbtb.gd. gov.cn 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7.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 管(2023〕78号)。 7.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 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 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 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7.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 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 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 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9.1.2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 州市荔湾区东激大墩120号 9.1.3 授权代表:王工 何工 3| 9.1.4 电话(手机)号码:020-81512250 9.2 招标代理机构 人泅谢谷 9.2,1名称: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40 号保利鱼珠港行信 中心Al栋 2802 单元 9.2.3 授权代表:胡工 9.2.4电话(手机)号码:020-32235866 9.2.5 传真号码: 9.2.6电子邮箱: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5网址: 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9.4.2监督电话:020-81500538 9.4.3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10. 关于投资控制 10.1本项目以中标价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10.2工程设计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中标后,基本 设计费以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并乘以(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 据。①施工图设计费按照经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 55%计取,②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经审定的 基本设计费的10%计取,③竣工图编制费按照经审定的基本设计费的8%计取。 10.3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价为准。 10.4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建设管 理单位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都不予补偿。 11.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 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020-8151225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激大墩120号 (5)本工程不设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6)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 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荔湾区南激、冲口、沙涌水闸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 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 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2)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 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的; (14)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 内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15)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违法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 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 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 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 八、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 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九、对于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应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 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等,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 合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 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设计方单位名称、施工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人代 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 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 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 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 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 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主要负责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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