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国臣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海燕08743218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d2a4e36e-75a1-4275-8b80-a3b1106fc941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d2a4e36e-75a1-4275-8b80-a3b1106fc941
建设规模: 总处理规模为800t/d,分二期建设d2a4e36e-75a1-4275-8b80-a3b1106fc94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21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4-3219833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备注: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陆良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经办人: 程国臣
办公电话: 15865730308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海燕
办公电话: 08743218199 移动电话: 137695502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300934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7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5 09:00
开标地点: 资审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688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总处理规模为800t/d,分二期建设。本期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建设安装配置1台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选用中温次高压压参数(6.4MPa(a),540℃),1台10MW中温次高压抽凝式汽轮机+1台12MW发电机组等设备,年处理入厂垃圾14.6万吨。同时配套库容为5.21万m³的飞灰填埋场(利用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和对外供热,对外供热能力为27.5t/h。主要建设内容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厂电气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飞灰填埋场5.21万m³系统,以及总图工程及综合用房2529.57平方米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54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机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1.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专业(发输电)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1.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专业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1.5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环境工程1人、电气专业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2.业绩要求: 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2.58亿元及以上的发电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业绩证明材料 ①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并附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并附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③如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企业指企业成立时间至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做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4.信誉要求: 4.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①申请人信誉良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纳入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讨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docx2023-11-20 13:38:59
2电子交易需注意事项(1).docx2023-11-20 13:39: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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