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无为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Y117古龙路X127泥岳路等4条路预防性养护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810gl24sg3064
预算金额676.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荣150157337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投标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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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人: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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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节点:

      2024-10-11 10:30:07

    •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21分

  • 招标人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0-11 10:38:5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0-11 11:06:3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8分

项目名称

2024年无为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Y117古龙路X127泥岳路等4条路预防性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

WH810GL24SG3064(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41041号)

标段名称

2024年无为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Y117古龙路X127泥岳路等4条路预防性养护项目) 

标段编号

WH810GL24SG3064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刘秀林

0553-630124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赵荣
1501573370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元)

6765332.2 

项目负责人

王晓亮 

证书编号:辽221111228899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创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元)

6787720.06 

项目负责人

麦著娟 

证书编号:赣2362016201763129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6816637.72 

项目负责人

高庆鹏 

证书编号:辽1212017201815834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辽宁中鸿建工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10.17条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a值86
2、样本值单位:甘肃天翔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辽宁盛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智路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林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凌宇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万里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浩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基准价:6765126.29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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