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02.3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8473001b01
预算金额402.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股长0312-80122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经理0312-67757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E1300000271018473001B01招标内容:【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以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ZB-审核2021129核准,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2021]项目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建设地点:清苑区殡葬管理所厂区及南侧规划路最高限价:4023124.08元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180日历日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009:00至2023-10-26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4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路37号地址:保定市乐凯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邮编:/邮编:/联系人:刘股长联系人:崔经理电话:0312-8012217电话:0312-6775722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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