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t-230094-054
预算金额17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研发与应用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CT-230094-05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研发与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95 万元,招标人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 69.4133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35.62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60.17 万平方米,主要建 设内容为住宅、公寓式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 75.4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商业、人防、车位、配套市政公用设施。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旨在通过集中控制系统对户内灯光系统、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电动窗帘、智能安防系统等进行控制,将复杂的家居系统集成到一个 单一的、灵活的控制平台,达到最高的节能效益。同时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便捷的居家 生活方式,提升住宅的品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研发与应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研发与应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 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业绩最低要求:所投产品近三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金额不低于 600 万的智能家居供货及安装业绩。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 或处于观察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 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在河 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612 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七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七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 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 3 号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11 号)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共服务局关于容东片区 3 号地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1】1 号)、《关于变更容 东片区 3 号地块项目名称的复函》《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第一标段第一批次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89 号)、《关于河北建投雄 安·金湖未来城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批次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90 号)、《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设计方案审查
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02 号)、《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 目第五标段(58 宗地)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01 号)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第五标段 59 宗地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 试点设函字【2021】0144 号)、《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第六标段设计方案审 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7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 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研发与应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 69.4133 万平方 米,总建筑面积约 235.62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60.17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为住宅、公寓式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地下 建筑面积 75.45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商业、人防、车位、配套市政公用设施。河 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住宅智能家居系统旨在通过集中控制系统对户内灯光系统、空 调系统、新风系统、电动窗帘、智能安防系统等进行控制,将复杂的家居系统集成到一个单 一的、灵活的控制平台,达到最高的节能效益。同时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便捷的居家生 活方式,提升住宅的品质。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 2563 套住宅智能家电系统的深度开发、供货及安装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全部技术开发、货物采购工作,并具备发货条件,交货时间按招标人的需求供货。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 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业绩最低要求:所投产品近三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1 项金额不低于 600 万的智能家居供货及安装业绩。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 或处于观察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 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在河北省成套招 标有限公司 612 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 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 29-1 号
联系人:田鹏
电话:152032185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612 室
联系人:刘阳 薛士琼
电话:0311-83086973 13785415600 18632190389
邮箱:xueshiqiong@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 29-1 号 联 系 人:田鹏
电 话:152032185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 系 人: 刘阳 薛士琼
电 话: 13785415600
电子邮件: xueshiqio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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