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道220线建下改建1标项目经理部交通车租赁公告
金额
206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fa00000005840
预算金额20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艳菊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05840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道220线建下改建1标项目经理部交通车租赁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青海省道220线建下改建1标,为综合型项目,为公司首个青海地方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项目。起止里程为K0+000~K35+800,全长35.8km,设计速度60、40公里/小时。项目位于达日县境内,地处高原,平均海拔4300米;路基工程填方数量大,桥涵工程全线桥涵数量较多,平均500m一道左侧靠河,右侧靠山;本项目是通往建设乡、莫坝乡、上红科乡、下红科乡和四川省色达县佛学院唯一的进出通道。预计合同金额为2.06亿元;计划工期约32个月。项目根据施工需要租赁1辆交通车(皮卡车)用于项目各部门接送物资。
2.租赁设备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租赁周期
使用地点
备注
1
皮卡车
四驱2.0T
台*月
1
20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中交二公局-青海省道220项目经理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具有设备租赁和工程服务营业范围。
3.2 供应能力:投标单位需有相应的设备出租或工程业绩,且对投标设备拥有产权,以保障我方施工需求。
3.3质量保证能力:租赁商需提供拟投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环保和安全标准,投标提供的设备出厂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3月。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0-2023年的租赁或工程业绩。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5月18日10时至2023年 05 月20 日17 时,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10时至2024年 05 月25 日17 时 00 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 2023 年 05 月25日17 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道220线建下改建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
联 系 人:胡艳菊 (网络注册和操作指导外的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15036376069
公司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
联 系 人:王垣堡   
联系电话:0379-63651378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9986552
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1.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2.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2.1 中期结算:
2.1.1每月21日甲方机械部将租赁设备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期间,租赁确认清单进行复核,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办理完结算后按甲方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若乙方未按时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手续顺延到下个月办理,如业主工程款支付推迟,租赁费支付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2.1.2 甲方财务部应定期根据甲方物设部提供的经项目经理签批的对外付款单,待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后,给乙方办理结算款支付。财务部在支付当月结算款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扣留履约保证金5%。
2.2设备退场后3个月内,给予一次性结清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归还时不计利息。
3.工程量和预计工期: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省道220线建下改建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1台交通车用于经理部项目各部门接送人员及物资用车,预计使用时间共20个月,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5月,预计施工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底(以实际完工为准,没有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前,投标单位不得单方面中途退场)。起租日期:经项目核验设备和操作人员资质证件验收合格,且设备具备使用条件后,以项目书面签认运转记录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4. 报价所包含的内容:
所投入设备的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设备进、退场费、设备安、拆费、办理相关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费、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壹名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等。设备装车运输费及工期延期误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该单价包含乙方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5.设备性能、人员配置等要求
5.1设备相关要求
5.2设备基本配置:四驱,配备一名司机;设备出厂年限:皮卡车年限5年以内。
5.3设备证件:要求上传三证、铭牌、商业险、强险、行驶证、驾驶证。
5.4交通车工作时间需满足施工要求,无加班费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皮卡
20
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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