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328119355-00021296
项目名称: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023-00004872, 0023-00004873
预算金额(元): 5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数量:78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业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430号内所属场地、楼宇等。工作内容为保安、护工、医护、车辆驾驶、餐饮服务需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本次中标人非原服务商,则新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月平均费用支付给原服务商2023年1月至本年度新合同签订之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成员之间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最新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下列资料参加开标: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2)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
(3)纸质投标文件5份(1正4副)。
(4)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5)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采购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黄浦区蒙自路430号
联系方式:021-5301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
联系方式:13916211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明
电 话:1391621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