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2017年版)
(邀请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 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溪防洪景观(一期: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
招 标 编 号: 莆田各洪莆招字【2021】007号
招 标 人: 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村民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各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1 年 11月3日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7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6]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实施细则》(仙政文〔2019〕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额工程招投标监管的通知》(仙发改〔2020〕145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房屋建筑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溪防洪景观(一期: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莆田各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方式)招标,邀请①福建中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② 福建本森建设有限公司③福建省翰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家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仙游县盖尾镇;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8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4)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收到投标邀请函的被邀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 11 月 3日起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gwz/)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人接受书面投标文件,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的指示精神: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人员应佩戴口罩,未戴口罩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15 日 10 时00 分;
提交地点为:仙游县盖尾镇政府食堂二层会议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纸质投标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村民委员会 ;
地址:仙游县盖尾镇,邮编: / ;
联系人: 连先生。电话:13599888359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各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邮编: / ;
电话:0594-7515588,传真: / ;
联系人: 郑先生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溪防洪景观(一期: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
1.2 建设地点:仙游县盖尾镇
1.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8万元;
1.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1.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包工包料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1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1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收到投标邀请函的被邀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 2021年 11 月 8 日17:00前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疑问。
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招标人将在2021年 11月 9 日17:00前,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 884419元(人民币)。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
=884419元×(1-12%)
= 778288元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2%。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3.1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盖尾镇
2、工程专业:市政工程
3、工程主要内容:
1)软基处理:软基处理(类型、面积等):无 。
2)道路工程:386.58m,标准路段宽度6m;车行道数量:双车道 ;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
3)桥梁工程: 无 ,最大跨径: 无 米,总长: 无 米;
4)涵洞工程: 无 涵洞,是否顶进箱涵: 否 。
5)排水工程:管道材质: 无 ;施工方法: 无 。
6)隧道工程:
单线隧道长度: 无 m,隧道净空面积: 无 m2,净宽: 无 m
7)给水工程:管道材质: 无 ;施工方法: 无 。
8)路灯工程:单臂太阳能路灯6m,LED灯80W。
9)其他工程: 挡土墙、栏杆、拆除及修复 。
13.2编制范围
按照中庭国际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溪防洪景观(一期: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的2021年10月版图纸,具体范围及包括专业内容如下:
1、不含三通一平;
2、包括的专业内容:道路硬化、挡土墙、栏杆、路灯工程、拆除及修复。
13.3编制依据
1、图纸:中庭国际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仙游县盖尾镇前连溪防洪景观(一期: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的2021年10月版图纸、业主及设计院和回复函等;
2、招标文件:/的2021年10月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
3、地质勘察报告: 无 ;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附件5,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闽建价[2017]46号《2017版定额勘误》的“附件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一)”、闽建价[2017]53号《2017版定额勘误》、招标人拟定的计价规则。
5.预算定额:依据“闽建筑[2017]2号--关于颁发《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的通知”和“闽建筑[2017]12号--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等8套2017版定额施行时间的通知”,采用“《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至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 FJYD-311-2017)”、闽建价[2017]46号《2017版定额勘误》的“ 附件4、《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勘误(一)、附件5《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勘误(一)、附件6《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勘误(一)”、闽建价[2017]53号《2017版定额勘误》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1年10月26日以前);
6、费用定额:依据闽建筑[2017]20号—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有关规定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暂列金额:不计;工程排污费:不计;
7、人材机价格:
(1)人工费指数:按照《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至 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的
人工费基价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莆田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一、莆田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调整为1.1159;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19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3)材料设备价格:参考《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8月)莆田市信息价(不含税)、闽建价[2020]17号--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0年)》的通知、市场询价。8、其他:无。
13.4取费标准
1.专业类别:市政工程(不执行标准化管理)。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无 。
3.税率: 9% 。
4、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莆田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的通知(莆建管〔2019〕83号)计取。
13.5措施项目
1、土方清单项目:本项目无。
2、石方清单项目:本项目无。
3、脚手架:挡土墙。
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依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模板项目列入相应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分项清单考虑,模板工程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无支架。
5、围堰:本项目无。
6、便道及便桥:本项目无。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本项目无。
8、施工排水降水:本项目无。
9、处理、监测、监控:本项目无。
10、材料二次搬运:本项目无。
11、行人、行车干扰:本项目无。
12、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本项目无。
13、爆破安全措施:本项目无。
14、试验爆破措施:本项目无。
15、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本项目无。
16、大型机械基础、轨道:本项目无。
17、大型机械检测:本项目无。
18、水上支架平台:本项目无。
19、施工围挡:本项目无。
20、工程排污费:本项目无。
21、以上包干范围不含地质条件变化。
22、以上或其他按现行规定要求必须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措施费用,按其论证后的方案及现场签证调整。
13.6其他需要的说明
1.1、水泥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拌合料运输按100m包干计取)。
1.2、缺方内运按3KM计取,并计取土源费,不提供取方场地,取方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3、余方外运按3KM计取,不提供弃方场地,弃方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3.7工程预算价发布的内容:
(1)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只一个单项工程可不编制);
(2)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只一个单位工程可不编制);
(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暂列金额明细表;
2)计日工表;
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含定额);
(8)设备清单与计价表;
(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11)甲供材料项目与价格表;
(12)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
13.8风险范围和风险包干系数
13.8.1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 /
13.8.2本招标项目考虑的风险范围:
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的);
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
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主要材料指招标人工程预算价的主要材料项目表中所列的材料);
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3.9其他
工程预算价的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
13.10、工程合同价控制
13.10.1实行发包价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3.10.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3.10.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
13.10.2.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
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
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13.11关于设计变更的,具体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规定为准。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所需材料、设备,优先使用《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19年莆田市名优地产品名录(第一批)的通知》(莆市工信运行[2019]150号)、《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19年莆田市名优地产品名录(第二批)的通知》(莆市工信运行[2019]247号)中所列的莆田市名优地产品。
14.2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
14.3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如下:
……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年检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 向招标人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1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5款规定的任一情形;
(3)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8)中标人因被投诉或其他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如有增删、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18.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仙游县盖尾镇政府食堂二层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2021年 11 月 15 日 10 时00 分。
20.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开标会定于2021年 11 月 15 日 10 时00 分在仙游县盖尾镇政府食堂二层会议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1.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1.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填写内容、签署、盖章的;
(4)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现场递交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当投标人超过50家时,直接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生成的顺序号进入下一轮抽取,不抽取投标人顺序号。
(5) 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6) 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如有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
(7)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评标
22.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2.1.1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3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2.1.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未作标志或份数不符合要求的;
22.1.5具有投标须知第3.5条情形之一的;
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提供的证书、证件不齐全;
22.1.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确定中标人
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3.2.1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3.2.2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3.2.3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中标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抽中中标号的即为中标单位。
23.2.4招标代理单位编制随机抽取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3.4 经过资格审查,如果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其为中标人。
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24.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网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对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5.附则
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
26.3招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5天内将施工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6.4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6.5中标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文〔2018〕8号)的规定建立工资专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7.履约担保
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 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应由中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如基本账户开户行网点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应由网点所在地上级银行开具);采用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应符合莆建管[2021]4号文规定。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招标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标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返还。
(六)标后管理
28.标后管理
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附表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
评 审 标 准 |
||||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
项 目 经 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不作为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时不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进行查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实行到位承诺,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所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招标人正式通知后必须全部配备到位。 |
|||
其 他 人 员 |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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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
最低数量 要求(人)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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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市政公用专业 |
||
土建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经 年 检 合 格 |
||
安装或水电施工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质量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安全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材料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机械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试验员 |
1 |
取得上岗证 |
|||
…… |
|
|
备注:
(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应符合闽建建[2018]37号配备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8]37号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
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29.合同条款
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29.3专用合同条款中带下划线的空格处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第3.2.3款关于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第3.3.5款关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若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抽查时,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人次一个月内累计超过5人次(包括5人次)或项目负责人在岗时间一个月内少于21天,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乃至终止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专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关于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的填写内容:“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5)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具体按莆发服[2013] 59号文件规定执行
(6) 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经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97%,预留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一年。
(7)专用合同条款第3.7中,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 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应由中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如基本账户开户行网点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应由网点所在地上级银行开具);采用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应符合莆建管[2021]4号文规定。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招标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标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返还。
(8)“通用合同条款”第12.4.4款第(2)项调整 ,调整后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
29.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
(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随机抽取法)
投 标 文 件
( 本)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年检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材料
(一)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A. 我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5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姓名)(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 ) 担任项目负责人。
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
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和其他有权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
地 址: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2、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年检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所进行的处罚;
2、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七)其他材料:①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项目负责人)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人员信息、三类人员信息)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加盖公章。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