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大道(港城大道-前进路)新建工程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朝阳大道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实施进度,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咨询人进行招标,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
朝阳大道(港城大道-前进路)新建工程环评报告表编制(二次)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朝阳大道新建工程,长度约1330米,红线宽度34米,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道路、排水、涵洞、照明、城市家具(含交安设施)等。
2、招标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
3、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
4、合同履约期限:25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6、招标控制价: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备:须提供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截图。
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环境评估报告编制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及所报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单位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备案截图;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社保证明。
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8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1日17时30分止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705133989
2024.8.16---环评报告招标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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