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隆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立梅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华027-82610605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8
公告正文
公告名称:兴隆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人:孙立梅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49990
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7-82610605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华
受理质疑电话:15176790522
项目联系人:赵如月 联系方式:15176790522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前,需由中介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编制可行性报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1
公告名称:兴隆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1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供货时间: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供应商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如为2018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第一季度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提供2018年8月至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可以是缴纳社保凭证或缴纳社保的银行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 5、提供2018年8月至10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完税证明或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3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文件售价:200
获取文件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3日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8 11:00
开标时间:2019/01/08 11:00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备注:无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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