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1229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威158112222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010-662956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229
出租方名称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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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28000000元/年 出租面积 28396平方米
租赁期 8年 房屋出租用途 产业园区;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69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何威
出租方联系电话 1581122221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28396平方米
房屋用途 商业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华德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地上2层 ,9757.92平方米:3.08元/平方米/天
地下1层 ,8880.16平方米:0.59元/平方米/天
地上1层 ,9757.92平方米:3.90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目前正在空置状态中,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总面积为28396平方米。本项目内污水排放没有单独管线,无隔油池等,需承租方自行开办。本项目楼板为预应力钢筋,现压力回弹,外墙有凸起,需承租方进行恢复。本项目内部除消防水管外没有任何基础设备设施,其中包含:电梯、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空调及新风系统、消防主机等在内,全部需承租方改造时自行解决。本房屋外广场部分区域,有地铁施工占用可能,需承租方自行判断对后期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围挡阻碍、施工噪音等)的影响。本项目仅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竣工核定书》及《防火技术措施备忘录》,无《房屋所有产权证》,承租方需自行协调解决办理营业执照等运营资质手续问题,如届时承租方无论何种原因未完成工商注册、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等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项目以现状出租。 2.租赁期限:8年(包含免租期5个月,其中每年各减免1个月,减免月租金标准为签约第一年的月均租金金额)。起租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期限内承租单位提前退租,则免租期的租赁费用需按照出租价格向出租单位全额缴纳。 3.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何威,联系电话:15811222211,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预展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下午4点。 4.意向承租方需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在踏勘完毕后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承诺书》。 5.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各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承诺书》作为参与报名的先决条件。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80000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28396 租赁期 8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5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每1年涨幅2.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季度预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最后一年的3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产业园区;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最终意向承租方将装饰、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最终意向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最终意向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最终意向承租方承担,最终意向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时,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装饰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最终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在合同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承租方的装饰装修及改造工程投入所有费用视为已在承租期内摊销完毕。 2.最终意向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最终意向承租方应立即整改,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如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式。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方式。 2.执行祥龙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出租方统一的合同文本,承租方不得修改格式。 3.意向承租方需遵守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规定,该租赁事项需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未批准该出租事项,造成合同无法正常签订,意向承租人需充分了解,不能就此追究出租人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在确定为最终意向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非出租方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出租方有权扣除最终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经济补偿费。 5.意向承租方愿意接受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下级单位对房屋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态环保等)。 6.意向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房屋转借、转包、转让给他人,不得超越《房屋租赁合同》将承租房屋挪作他用。若发现以上行为视为意向承租方单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 7.最终意向承租方以商业进行使用的,需将经营项目报出租方审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工作。以商业进行使用的,需自行办理相关证照,同时需按要求进行消防改造并由相关部门审批合格。 8.意向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9.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10.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11.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北京市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 2.意向承租方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需包含“失信惩戒”项目且不得有记录)。以上证明需加盖公章。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75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外立面.jpg
图片:外立面2.JPG
图片:内部2.JPG
图片:内部8.JPG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附件: 意向承租方承诺书.pdf
附件: 房屋出租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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