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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各科办、站所、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99号令)和《关于加强全县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桐消安委办[2024]1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快队伍提档升级。经研究决定,对江南镇专职消防队人员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专职消防队人员编成
队 长:方向明(兼应急消防管理站副站长)
副队长:王杭鹏
除队长、副队长外,另配备班长、驾驶员、通信员、安全员、战斗员等岗位人员,由专职消防队根据队员的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自行调整、任命。
二、专职消防队工作职责
1、接受消防救援机构调动指挥,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开展常态化业务训练,熟悉辖区内的道路、消防水源、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3、协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工作;
4、开展消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微型消防站、村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6、完成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专职消防队人员职责
(一)队长、副队长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和落实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6、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长离开工作岗位时履行队长职责。
(二)班(组)长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掌握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三)驾驶员主要职责
1、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悉消防车辆的构造及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技术性能,掌握操作使用方法,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消防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四)通信员主要职责
1、接收灾害事故报警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立即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五)战斗员主要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参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六)安全员主要职责
1、掌握有关安全常识和防护技能;
2、熟悉各类防护装备操作和检查方法,检查安全防护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
3、掌握现场警戒、安全撤离方法和要求,遇有突发险情及时发出撤离信号、清点核查人数等。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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