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一月第四次服务竞谈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dg-fw-2316-tp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31-58699671
公告正文

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十一月第四次服务公开竞谈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YDG-FW-2316-TP
特别提示:
1、本次采购项目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应答文件(应用“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格式版本)应在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特别说明!本次采购接受现场递交及邮寄递交的应答方式。如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建议应答人使用顺丰快递寄送应答文件,邮寄费由寄件人支付。应答人应尽量在2023年11月26日前寄出,以保证邮件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同邮寄地址)为:青岛市青源宾馆一楼大厅(青岛市广州路3号(火车站西出站口北行400米路西));接收邮件的联系方式为18615663257(程)。如采购人对该时间进行调整,将在实际的应答截止时间前至少3日另行通知应答人。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公告附件1
序号
项目单位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包名称
项目名称
资质业绩条件
工期/服务期
备注
1
青岛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胶州分公司
HYDG-FW-2316-TP-GM-JZ-1
分标一
包01
青岛技能实训站公寓管理服务项目
青岛技能实训站公寓管理服务项目
独立法人。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
HYDG-FW-2316-TP-JZ-2
分标二
包01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独立法人。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
HYDG-FW-2316-TP-JZ-2
分标二
包02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2024年办公设备维护服务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2024年办公设备维护服务
独立法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
HYDG-FW-2316-TP-JC-JZ-3
分标三
包01
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
独立法人。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送变电分公司
HYDG-FW-2316-TP-SBD-4
分标四
包01
2023年物资质量自行抽检设备仪器维保项目
2023年物资质量自行抽检设备仪器维保项目
独立法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试。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电力设备检测服务业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6
青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送变电分公司
HYDG-FW-2316-TP-SBD-4
分标四
包02
2023年物资质量集中抽检设备仪器维保项目
2023年物资质量集中抽检设备仪器维保项目
独立法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试。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具有电力设备检测服务业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成交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开始与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00起至2023年11月24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见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操作手册(常见问题)”。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
无。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本次采购项目须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进行,应答文件(应用“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格式版本)应在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1纸质应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9日8:00时至9:00时。
纸质应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时。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同邮寄地址):青岛青源宾馆一楼大厅(青岛市广州路3号(火车站西出站口北行400米路西))。接收邮件的联系方式为18615663257(程)。如有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开标操作,应答人可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查看开标结果。
5.4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5本次采用现场开标和网络视频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网络视频开标直播应用“腾讯会议”软件,应答人务必在开标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提前熟悉掌握使用方法,本次腾讯视频会议号在开标前短信通知各应答人,开标现场将全程在“腾讯会议”进行直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刘家峡路17号
邮编:26600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1栋22层
邮编:250101
联系人电话:0531-58699671、9695
电子邮件:CXZBDL@VIP.163.COM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 https://sgccetp.com.cn/portal/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重要提示
☆资质业绩、包号等事项应以采购公告附件1中载明的要求为准,不得随意改动,敬请注意;应答时,如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资质、业绩要求且与公告中资质、业绩要求不同,以公告的要求为准。
☆应答人须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等证书的查询网址或以上证书网上查询截屏(放在对应证书资格证明文件处)。
☆本采购公告专用资格中如要求应答人提供项目原厂商授权书、技术支持服务承诺书或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应答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材料影印件放入技术应答文件中。否则,其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山东省税务营改增工作于2016年5月份正式启动,为保证发票开具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应答人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2: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并按指定方式提交代理机构。
☆本批次所有标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

采购公告附件2:增值税发票信息表
应答单位增值税发票信息表
应答人名称
(单位全称)
是否一般纳税人(是/否)
应答人税号(勿加空格)一般为18位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财务部门电话
开户银行(基本户)
银行账号(勿加空格)
接收短信通知手机号码
日期自动填写(请点击更新)
选择一项。
2023年11月21日

声明:我将保证以上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且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经本公司财务人员确认,校验无误后发送此邮件,将不再以任何理由进行退换!!!
原来已经提供过开票信息没有变化的单位不必再次提供!
说明:
1、将盖章扫描版和word可编辑版发邮件至f58699688@163.com(如果盖章麻烦的单位可先提供WORD编辑版)
2、所有信息请严格按照该表格式填写,所填内容请勿加空格键、请勿加回车键;
3、扫描版请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章,可以是公章、财务章、应答专用章;
4、如果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需要开具普票请将第二项填“否”。
5、带()的单位名称请用英文半角
(邮件发送时,青岛恒源十一月第四次服务公开竞谈项目+公司名称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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