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7819.1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441622-04-01-364358
预算金额7819.14万元
招标公司龙川县通衢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
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112-441622-04-01-364358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 | ||||
标段(包)名称 |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龙川县通衢镇旺宜村张马坑 |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资金在债券资金中列支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在债券资金中列支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新建公墓山一座,规划占地面积200亩,设七个墓区,规划建设墓位约12493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入口牌楼、山顶广场、景观亭、管理房、骨灰楼、福德楼、生态停车场、景观桥、荷花池、环形园路等设施。 | ||||
招标内容 |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2]51号及龙发改社[2023]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112-441622-04-01-364358。招标人为龙川县通衢镇人民政府,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工程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通衢镇旺宜村张马坑 2.3工程规模:新建公墓山一座,规划占地面积200亩,设七个墓区,规划建设墓位约12493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入口牌楼、山顶广场、景观亭、管理房、骨灰楼、福德楼、生态停车场、景观桥、荷花池、环形园路等设施。 2.4工程施工造价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施工费审定金额为7819.14万元(含工程暂列金1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债券资金中列支。 2.5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4. 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资料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5.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4.1 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2 根据《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4.3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2)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 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8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中标人须知 6.1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6.2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6.3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6.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11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6.5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0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6.6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 源 市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和 XML 工 程 量 清 单 操 作 手 册 ,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7.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 8.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 ||||
工期 |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7819.14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1)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市政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具有有效期内的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有效网页打印件。 (2)拟派本项目建筑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按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具有有效期内的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有效网页打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拟投入本项目的市政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前近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09:30:00 | 开标地点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 | ||||
招标人 | 龙川县通衢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龙川县通衢镇通衢社区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63010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龙川县老隆镇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6882388 | ||
招标监督机构 |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629980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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