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五显镇三秀山村机农业生产用桥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2: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受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12]GWTZ[CS]2023001、2023年度五显镇三秀山村机农业生产用桥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度五显镇三秀山村机农业生产用桥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2]GWTZ[CS]20230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五显镇三秀山村机农业生产用桥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4,0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度五显镇三秀山村机农业生产用桥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22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24,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0205000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2023年度五显镇三秀山村机农业生产用桥建设工程 | 1(项) | 否 | 质量合格 | 3,224,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响应无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行业划型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提供声明函,未提供的响应无效。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则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7-31 至 2023-08-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11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1(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8-11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1(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显镇人民政府(行政)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西洋路9号
联系方式:0592-7300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2-2219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季、林晶晶、黄振斌
电话:0592-221983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