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九局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汽车起重机租赁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九局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汽车起重机租赁询价书
询价标的1
采购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询价书名称 | 中铁九局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汽车起重机租赁询价书 |
询价书编号 | XZH-SBXJ-2023-15 |
联系人 | 王亮 |
联系电话 | 18380214568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孙闯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8804473010 |
其他说明 | 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报价含税,标明税率 |
物资名称 | 随车起重机租赁 |
规格型号 | 14t |
定货要求 | 每台设备出租方必须配一名有操作证操作人员(单价需包含司机工资);出租方负责动力,出租方负责操作员食宿问题,项目部不提供相关设施。约定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
采购数量 | 40 |
计量单位 | 台班 |
交货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沙西线与滨河路交汇处 |
交货日期 |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7-23 18: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王亮 |
收货电话 | 18380214568 |
交货方式 | 按要求进场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11014561071009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按月结算,租赁机械完成壹个月租赁任务后并经双方核对当月运转记录并办理当月结算,支付60%的当月结算款项,末次结算后支付至合同实际结算价75%,封账协议签订后付款至合同实际结算价85%,剩下15%在项目工程完工后一年内支付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按月结算,租赁机械完成壹个月租赁任务后并经双方核对当月运转记录并办理当月结算,支付60%的当月结算款项,末次结算后支付至合同实际结算价75%,封账协议签订后付款至合同实际结算价85%,剩下15%在项目工程完工后一年内支付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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